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 » 正文

沈阳:部分供热公司拟延长供热3至5天

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佚名 2013-04-01 13:05:32

    市政府号召全市供热企业适当延长供热日期


    部分供热公司拟延长供热3至5天


    截至目前,省政府房产处、新北热电、皇姑热电、第三热力、盛泰供热、华顺供热、惠天热电等供热公司已开始进行延时供暖准备工作。


    按照往年惯例,全市2012—2013年度采暖期将于3月31日24时结束,考虑到近日气温偏低的实际情况,3月31日,市政府号召全市供热企业暂不停炉,并适当延长供热日期,为人民群众送上一份早春的温暖。


    根据气象预报,预计3月31日后全市仍将有降温天气过程,并伴有雨夹雪天气,为此,市政府号召全市供热企业暂不停炉,并适当延长供热日期。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组织驻区的供热企业,认真做好延长供热的各项工作。


    供热工作是北方地区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希望供热企业克服困难,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顾大局、识大体的先进理念,根据天气变化情况主动延长供热时间。


    据了解,蒲河新城已对延长供热工作做了部署,几家大型供热公司拟延长供热3-5天。另外,省政府房产处、新北热电公司、皇姑热电公司、第三热力公司、盛泰供热公司、华顺供热公司等供热单位已经延长供热日期,惠天热电公司等大型供热企业也在积极联系热电厂,做好延长供热的协调工作。

免责声明:
1.本网站部分文章内容、图片或视频来源于网络、作者投稿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如涉版权、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22-84220470,电子邮件:help@51hvac.com);
2.本网站对转载、分享内容、特约发布、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本网站的文章欢迎任何形式的传播和转载,转载请取得授权、注明出处、保持作品完整;
4.本网站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互联网变化及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本声明。
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暖通空调在线公众微信:ehvacr
每日行业微信日报,订阅有礼了!
责编:cuilei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
高端访谈更多>>
  • 许鹏教授:抗击COVID-19ASHRAE与REHVA对策之对比及借鉴
  • 张泉:数据中心节能方向及相关技术研究的进展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