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临沂市住建委获悉,山东省临沂市日前下发《关于加快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临沂全市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经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将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通知》明确了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目标。其中供热计量改革目标为: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临沂市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经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完成全部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5年冬季采暖期前,所有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建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通知》还推广了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四种筹资模式。一是以能源服务企业为改造主体的模式。由供热企业或其他能源服务企业垫资,改造成本逐年从改造后的既有建筑节能效益中回收。二是以开发建设单位为改造主体的模式。对2007年10月1日之前竣工的开发建设项目,允许开发建设单位利用国家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和减免新建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对其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对2007年10月1日之后竣工但未安装供热系统控制装置、计量与温控计量装置或已安装而达不到标准的建筑,责令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补缴费用,由供热企业组织采购安装到位,并负责后期维修、养护、更换。三是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为改造主体的模式。主要对居民宿舍楼进行改造,资金由财政、单位、社区、住户共同负担。四是以物业公司为改造主体的模式。对不适合上述三种模式进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住宅小区,由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资金由财政和住户共同承担。
2011年采暖期前,临沂市将正式出台《临沂市供热计量价格管理办法》,明确按用热量收费政策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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