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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废标案”再交锋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佚名 2009-11-17 17:48:58

     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一案还没有宣判,此案又有新的动向。 

     继11月2日格力“废标案”在广州天河法院开庭后,上周三,格力正式向广州市财政局递交《要求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的申请书》下称(申请书),要求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2151万元政府采购项目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财政局的处理结果,格力不满意,格力将提起新一轮诉讼。”曾在2006年担纲“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格力代理律师的谷辽海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他同时表示:“我们将收集证据要求司法机关介入,追究刑事犯罪,这是下一步我们要做的。”

格力提出五项处罚要求 

     谷辽海律师给记者提供了申请书,记者看到,一纸超过万字的申请书不仅详细描述了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的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的违法细节,而且格力提出的处罚要求更是多达五项。内容如下:一、按无效中标采购合同金额处以罚款、对相关人员施以行政处分。二、对高出400多万元的违法事实予以行政处罚、对相关人员施以行政处分。三、对招标文件中指定品牌采购的内容予以行政处罚、对相关人员施以行政处分。四、对未能披露评审专家信息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对相关人员施以行政处分。五、对未能依招标文件所设定的标准和法定评审程序的要求进行评审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对相关人员施以行政处分。 

     格力的申请书称,政府采购法第3条以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6条等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该连同中标结果一起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但至今,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没有对外公开发布任何一次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名单。 

     这起官司的起因是:在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采购项目的投标过程中,格力以投标价格1707万元被评标委员会推荐成第一中标候选,但最后却是报价为2151万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中标此项目。报价低于对方400多万元却莫名其妙地落选,“价高者得”的中标结果令格力非常不服气,格力因而怒告广州财政局。 

     与格力竞标中胜出的是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记者查看该公司的资料显示,该公司法人代表是张志君,注册资金6017万元,主营为化工石油、机电设备安装等,而公司网站也显示该公司是广东省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其本身并不生产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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