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致信国家相关部委发出呼吁 能效标识造假行为必须制约。 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的“中国能效标识第一案”,原告已经撤诉。当事人柯先生(原告李女士的丈夫)表示:“我们打这个官司,并非只为赔偿费,而是希望主管部门关注能效标识的虚设问题,通过民事诉讼只能处理我自己的个案,要保护更多的消费者,必须由主管部门通过行政力量来规范空调市场。” 据了解,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原定于9月22日对此案开庭审理,但开庭前夕该院新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案已于9月18日撤诉。尽管撤诉,但不会放弃对此事的追讨。不论消费者撤诉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关于能效标识制度的规范都是需要政府部门、生产企业、消费者等各方面广泛关注的。 另据悉,最近柯先生还发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要求四部委处理能效标识造假的公开信》。信中柯先生疾呼:“我认为,能效问题是普遍性的问题,我遇到的绝对不是个案。”“能效标识作假有不易察觉、验证困难的特点,中国市场一年消费3000多万台空调,如果能效造假,那得给消费者造成多大的损失?要浪费多少能源?国家惠民工程的财政补贴要被骗取多少啊?” 柯先生认为:“如果国家相关部委不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管,企业随便乱贴能效标识,一方面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另一方面国家的财政补贴资金也会被不法企业非法占用。公开信的目的是希望对于这种造假行为,监管部门能够有所作为,防止家电版的三鹿奶粉事件发生。” 柯先生告诉记者,他又收到国家质检总局的回复。 案件回放 |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