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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案开审最后一桩罪

来源:互联网 作者:jianqiaotju 2006-12-20 07:30:53

 

  庭审·访谈

  “我只想把事情讲清楚”

  时隔一年多,昨天记者在佛山法院的审判厅外再度见到了科龙前总裁刘从梦。此时刘的身份已经是中华老人文化交流促进会会长。

  问:从一名企业高管变成一名民间文化团体的负责人,你的生活有什么变化?

  刘从梦:感觉轻松了许多。说实话,我是从政府出来的,对企业经营不是很在行,对制冷专业也不懂,所以在科龙的时候还是很紧张的。早在下海之前我就是中华老人文化交流促进会的副会长了,我对文化还是很感兴趣的。

  问:作为一名司局级的政府官员,您当年是怎么开始下海与顾雏军搭档的?

  刘从梦:那是1998年的时候,我在政府部门工作,已经是司长了。当时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大力推广顾雏军的格林柯尔制冷剂技术,我从那时认识了顾雏军。当时也正是下海的时代,我就在当年7月应顾雏军邀请到他的北京格林柯尔当副总。第二年顾雏军建立了深圳格林柯尔,我又调到那里当副总。2001年春节后,顾雏军派我到顺德与政府谈判收购科龙的股权。直到年底,顾雏军成功收购科龙,我也随即到科龙担任总裁和董事会秘书职务,并辞去了在格林柯尔的职务。

  问:在科龙的几年里与顾雏军搭档得怎样?

  刘从梦:2002年至2003年,我对顾雏军在科龙的一些举动只是有些疑惑,而到了2004年我已经变成了忧虑,那时证监会已经对科龙提出了一些整改建议。这几年间我没跟顾雏军有过大冲突,因为我这个人不愿跟人吵架,但意见分歧肯定是有的。我会把我的意见说出来,但听不听是老顾的事。

  问:现在回想起来在科龙的五年有什么感受?

 由于这最后一项罪名的质证是从昨天下午才开始的,因此今天庭审将继续这一程序。据被告的律师介绍,由于被告在庭审中的反驳时间较长,尤其是顾雏军本人每次的发言都要一两个小时,因此律师估计质证过程全部结束可能还需两三天时间。据悉,在今天的质证过程中,科龙前总裁刘从梦仍将出庭。而根据此前法院的安排,本来刘从梦不需在这项罪名的质证中出庭,但应顾雏军等人的强烈要求,法庭决定继续由刘出庭作证。

  庭审·控辩

  控辩双方激辩四项罪名

  ■第一项罪名:虚报注册资本罪

  控方:2001年5月,顾雏军为收购科龙电器的法人股而注册成立顺德格林柯尔,注册资本为12亿元。因为当时顾只能筹集3亿元现金,余下的9亿元以其两项专利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出资。但由于该无形资产比例超过顺德格林柯尔注册资本的75%,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比例,在2004年4月被顺德工商部门拒绝年检。为此,顾雏军指使另两名被告姜宝军和张细汉在顺德区容桂信用社通过来回倒款的形式,制造了天津厂向顺德格林柯尔投资6.6亿元的假象,同年12月骗取了顺德工商局对顺德格林柯尔的变更登记。

  辩方:2002年11月份,注册顺德格林柯尔时的12亿元资本金中确实有9亿元是无形资产出资,但这是当地政府和工商部门都知道的,属于政府为支持科龙转制而进行的“特事特办”。而事实上,一家企业注册后,除非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外,不可能通过对公司注资而改变当初的股权,否则就是工商部门违规。

  ■第二项罪名:虚假财会报告罪

  控方:2002年至2004年期间,顾雏军为夸大科龙电器业绩,指使被告人姜宝军、严友松、张宏、晏果茹、刘科等人出具虚假的出库单及收取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客户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上述销售收入都在次年6月前全部退回,并冲减了对应的利润。

  辩方:每一家家电企业都会压货,这是行业惯例,与虚假销售毫无关系。只要双方自愿,这种退货就是完全合法的,如果只把销售收入入账,不把退货收入入账才是虚假的,而科龙不是这样。

  ■第三项罪名:挪用资金罪

  控方:2002年7月至2005年4月期间,顾雏军指使张宏、姜宝军挪用科龙电器、江西科龙、扬州亚星客车的资金;2005年4月,证监会调查期间,顾雏军指使张宏、曾俊洪从江西科龙、深圳科龙、科龙空调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辩方:格林柯尔与科龙之间资金互有往来,但总的来说,目前科龙至少占据着格林柯尔3.5亿元的资金,这一点从毕马威的调查报告中即可看出。毕马威根据从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顾雏军在任期间全部科龙系公司的银行对账单直接核查得出了这个结论。此外,挪用资金罪必须是挪用人将资金挪用给自然人使用,而即便将科龙资金挪用给格林柯尔这家企业,也无法满足犯罪要件。

  ■第四项罪名:职务侵占罪

  控方:2004年4月30日,顾雏军指使姜宝军将扬州科龙的4000万元以“征地款”名义划到扬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预算管理科的账上,后转到扬州格林柯尔账上。顾雏军指使姜宝军在扬州科龙账上以无形资产名义将该笔资金平账,从而占有该款。

  辩方:扬州科龙在2004年初与扬州市政府签署协议在开发区建对开门冰箱项目,然后打4000万元给扬州市财政局作为1500亩用地的预付款。此时,由于扬州格林柯尔向扬州市政府购买亚星客车股权,扬州市三套班子决定对扬州格林柯尔以奖励形式进行补偿,其中有4000万元科技发展基金,由扬州市财政局直接划到了扬州格林柯尔的账上。这4000万元与科龙买地的4000万元并无关系。

  刘从梦:在科龙工作了将近五年,对于当初下海的决定我不后悔。现在我对科龙不是很关心了,但毕竟还有些感情,有时到电器店还会特意看看科龙空调卖得怎么样。今年6月彻底告别科龙后我也回去过几次,现在我跟科龙那些老同事基本都没联系了。

  问:这次出庭作证有什么压力吗,尤其是很多被告陈述称你也有责任。

  刘从梦:没什么压力,我很坦然。其实作为证人,我可以出庭,也可以不来,这是我的自由。像科龙的前财务总监李志诚,法院也通知他来作证,但他就没来。我还是自费来作证的,我只是想把一些事情讲清楚。

  庭审·现场

  经过整整一周的审理,昨天顾雏军案的庭审质证终于进入到最后一项罪名“挪用资金罪”。涉及此项罪名的顾雏军、姜宝军、张宏、曾俊洪四人出庭,他们依旧极力否认这项指控。同时,姜宝军、张宏、曾俊洪三人还表示,自己在被公安机关审讯时曾受到过诱供,并且其他人的证词中也存在有伪证。对此,检方则回应所有证据的取得手段都合法真实,并且这些证据足可以证明四被告有故意挪用资金的事实。

  顾雏军昨天在庭上又用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宣读自己对这项罪名的反驳说明。对此,顾雏军的弟弟顾绍军和另一名被告人张宏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休息时都向记者表示,他们对法庭能给予被告人充足的陈述时间感到很满意。“这种情况在其他普通案件庭审中都很难得,至少说明佛山中院在审理程序上还是很公正的。”这位律师还表示,由于顾雏军等被告对法庭程序都不是很清楚,有时可能会在不该发言的时候说话,但法官对这些都给予了很大的宽容,很少会去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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