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23年市区联动空调机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
市各部门、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和各区(园区)财政局:
为发挥规模优势、提高采购绩效,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并明确实施要求的通知》(宁财购〔2022〕366号)中明确的计划,以“价格更低、质量更高、服务更优”为目标,南京市财政局近期已完成2023年市、区联动空调机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标品牌为“美的”和“海信”,覆盖功率1匹、1.5匹、2匹、3匹和5匹的壁挂式、柜式机型,除一款5匹柜机为国标二级能效外,其余产品全部达到国标一级能效,且制热制冷性能、可运行环境临界温度、静音效果等指标均为市场较高水平。中标品牌均提供免费安装、10年质保、2次维修换新、7×24小时热线等定制化优质服务,且产品供货价格、配件价格大幅低于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和线下卖场价格(详见附表)。
为落实年度采购工作,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1.对于2023年全年的空调机采购需求,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均应在“美的”和“海信”品牌的中标型号中根据自身需求和内控制度直接选定采购,无论金额大小,无需再采用公开招标等其他采购方式。
2.此次集中带量采购中已明确建立“有效投诉”责任追究机制。如出现产品质量不达标,或供应商未遵守服务承诺的情况,采购人可以向我局书面投诉,经查实认定后,我局将依据协议,通过收取违约金、暂停直至取消供货资格等方式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3.南京市财政局正向省财政厅申请在“苏采云”平台采购界面增设“南京市集中带量采购”模块,实现在线浏览、下单、合同签章等功能。在上线运行之前,采购人直接与供应商联系下单(订购电话、型号、价格见附件),由供应商按中标承诺提供配送、安装、维保服务。此模块上线开放后,即转为线上下单。
4.无论是目前通过电话下单采购,或后续在“苏采云”系统线上采购,采购人均应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求,提前申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预算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申报,同时挂接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申请政府采购用款计划;非预算单位直接在“苏采云”系统中申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按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采购人应当在空调安装到位、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货款。
5.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采购合同,采购人能够证明可自其他渠道以更低价格采购相同型号货物的,可以自行采购,相关证明材料和采购合同一并存档备查,并应将采购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
6.本次中标产品价格仅为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特殊价格,并非针对个人消费者的零售价格,任何公职人员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供应商以此次带量采购供货价格销售给个人。
7.目前,《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明确的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品目中,“信息安全设备(包括入侵检测防御设备、防火墙、安全审计设备)”和“家具用具”尚未完成省级采购征集。根据省财政厅要求,近期市、区采购人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在首页“框架协议”栏目中自主选择供应商,继续沿用上一年度的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方式,直至2023年新一轮采购完成。
南京市财政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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