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20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监测点总数为4896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000个。水质为优良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0.8%,良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25.9%,较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8%,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5.4%,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6.1%。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氨氮)、氟化物、硫酸盐等,个别监测点有砷、铅、六价铬、镉等重(类)金属超标现象。
有连续监测数据的水质监测点总数为4501个,分布在195个城市。其中,水质同比呈稳定趋势的监测点比例为65.3%,呈变好趋势的监测点比例为16.7%,呈变差趋势的监测点比例为18.0%。
2014年,流域地下水水质监测井主要分布在北方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原区,基本涵盖了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易受地表或土壤水污染下渗影响,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2071个测站数据评价结果显示:水质优良的测站比例为0.5%,良好的测站比例为14.7%,无较好测站,较差的测站比例为48.9%,极差的测站比例为35.9%。主要污染指标除总硬度、锰、铁和氟化物可能由于水文地质化学背景值偏高外,“三氮”污染情况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2014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和辽宁典型农业种植区的1857个取样点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硝酸盐(以N计,下同)平均含量为10.9毫克/升。其中,蔬菜种植区地下水硝酸盐平均含量最高,为15.6毫克/升;其次为其他农田利用类型(主要包括花卉、棉花等农业利用类型),地下水硝酸盐平均含量为12.8毫克/升;再次为粮食作物种植区,地下水硝酸盐平均含量为9.7毫克/升;果树种植区地下水硝酸盐平均含量最低,为6.1毫克/升。样点总体地下水硝酸盐平均含量和不同农田利用类型地下水硝酸盐平均含量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水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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