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体量小,改造效益低,如何破解“社会资本兴趣不大”的难题?我省进行探索。
宣汉县人民医院为改燃煤锅炉为节气燃气锅炉,耗资200余万元;为使用先进的节能型空气热源泵,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学生公寓投入近450万元……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中,资金投入必不可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相当部分公共机构自身没有专项节能资金,也缺少相关节能补助,导致节能工作开展难度增加。
获悉我省1月1日正式实施《四川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后,省节能监察中心总工程师尹昊非常高兴,他认为我省在引入社会资金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要激发社会资本的积极性,还面临不少困难。”尹昊说,合同能源管理源自工业领域,由于工业企业体量大,节能效益明显,节能服务公司积极性非常高。但公共机构体量一般很小,有的单位甚至不到10个人,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很难达到“100吨(含)标准煤以上”的财政奖励门槛,偏小的节能效益提不起节能服务公司的“兴趣”。此外,由于改造项目的差异,工业企业节能改造投入成本一般在3至5年回收,但一些公共机构则长达8年。
对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研究制定《办法》的同时,我们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达成共识,对《办法》中服务公司签约的单个节能项目达不到财政补贴标准的,可由我们对该服务公司下多个项目进行打捆立项以达到国家财政补贴标准,以此来调动企业参加的积极性。”
对此,在川的深圳嘉力达公司能源管理信息化事业部总经理马艳娟告诉记者,“这是个好消息,我们的业务拓展思路也将进行调整。”
本报记者 钟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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