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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工业节能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2013-09-24 09:22:08

     美丽中国背景下的节能减排压力大,但目前经济发展趋势缓慢,节能似乎是一种贵族产业,它分流社会投资是为了减少环境成本。节能更多的是强调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关键是将单位能源的价值最大化,节能与经济发展的平衡点关键在于达到既有的经济发展目标所需能源的最小化,尽可能地改进技术能力提升能源的使用效率。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国企和民企的节能压力、动力都不同,国企的节能压力来自政府,受政府直接监管,资金方面不存在问题,节能动力相比较民企较大。民企以盈利为目的,要加强节能的动力,得让他们明确知道节能不是在“花钱”,而是有利可图,政府给予“利益”上的政策鼓励其积极参与节能。
 
    我国有许多已经成熟的工业基地,如果重新产业布局提高能源的利用率所需的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本很高,尽可能在原有的工业基础上结合其他配套设施综合利用能源,需要综合考察区域地形、产业链、交通运输等一系列的问题。
 
    在原有工业基础上升级改造可以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初始投资成本较高,主要通过后期节能的效果再收取收益,回报周期时间较长。小企业资金多用于流转,并不能一次性付给EMC费用,而有钱的国企更注重利用自身的技术和人才改进能源效率。但目前EMC融资难、信誉度差等问题摆在前面,有钱的国企不需要EMC,EMC又不敢触碰风险大的小民企。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本身对于节能企业还是合作企业来说是具有“双赢”的特性,政府应该积极提倡此合作模式,可以出台类似房贷保险的政策,在EMC与小企业之间的合作加上一重保险锁;也可以对与EMC合作的小民企给予资金上的补助,待项目结束后,这笔补助再由政府回收,降低小民企资金需求上的风险。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在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主要服务模式,这一模式在我国得到了很大的推广。尤其是2010年国家连续颁布了多个相关政策以鼓励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并且2011年开始实施的《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从税收上给予了节能服务企业极大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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