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七大流域综合规划全部获批
来源:互联网 2013-03-20 10:23:42
继2012年底国务院批复长江、辽河流域综合规划后,日前,国务院批复了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太湖流域综合规划。至此,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全部得到国务院批复。
为适应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更好地指导当前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等10个部门,组织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科研技术单位和各方面专家,在开展大量的现状调查评价、总体规划、专业规划、专题研究等基础上,全面完成了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本次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各流域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结合流域实际和特点,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控制性指标、规划方案等,统筹处理好兴利与除害、开发与保护、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关系,明确了相应的工程布局、主要任务、实施意见和管理措施,全面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本次规划修编工作突出了五个特点。第一,突出四大支撑保障体系。七大流域综合规划根据各自特点,因地制宜,分别研究制定了2020年、2030年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管理四大体系的目标和任务。第二,突出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制定了流域一系列控制性指标和“红线”,在已有的防洪区划、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全面划定了各类河流河段的功能区划,明确了不同河流河段治理开发和保护的功能定位及其目标任务。第三,突出维护河流永续利用。各流域分别确定了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性指标,包括控制断面生态基流、湖泊最低控制水位等,通过实施生态调度,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环境需水要求。提出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规划方案,努力维护河湖健康。第四,突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了流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规划意见。第五,突出规划方案的协调性。 |
免责声明:
1.本网站部分文章内容、图片或视频来源于网络、作者投稿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如涉版权、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22-84220470,电子邮件:help@51hvac.com);
2.本网站对转载、分享内容、特约发布、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本网站的文章欢迎任何形式的传播和转载,转载请取得授权、注明出处、保持作品完整;
4.本网站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互联网变化及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本声明。
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暖通空调在线公众微信:ehvacr
每日行业微信日报,订阅有礼了!
热门阅读: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