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供热时,人们关注的目光再次投向供热。暖气热不热?会不会出现一人欠费全楼停暖的窘况?这些每年都会发生的“供热矛盾”多来源于集中供热这种“大锅饭模式”。“分户计量”供热模式不但能够化解“供热矛盾”,更重要的是老百姓能够按照用热量缴费。在降低采暖费用的同时,对于节能减排还有着重要意义。兰州市自“十一五”起开始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其间不乏榆中模式等成功范例。在2010年供热即将开始时,整个兰州市供热改造怎么样呢?
分户计量 赋惠于民
“分户计量”,就是把现有供暖设施由串联改为并联,做到每家有一个供暖的闸门,实现分户控制,用户可以像交电费、水费那样计量消费的热量。其最大的优势就是用户拥有自主性,可根据天气变化自行调节供热时间及温度,也利于解决原来集中供热所发生的拖欠供热费现象。从采暖费来看,用户的采暖费用不再和面积直接挂钩,而是和使用热量挂钩。简单讲,谁用热,谁出钱。
最初老百姓对“分户计量”不买账,真的可以省钱吗?大多数人在犹豫观望。随着对一些小区进行试点,老百姓发现“分户计量”不但可以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还解决了以往“一户不交暖气费,全楼跟着停暖”的矛盾时,“分户计量”便逐渐深入民心。现在,在榆中新建住宅楼中,没有安装“分户计量”装置的楼盘无人问津。在热计量收费住户中,表示认可和欢迎的用户达到78%以上。
截至目前,榆中县已经完成57.58万平方米的供热“分户计量”改造。整个“十一五”期间,兰州市也完成了国家下达的130万平方米的供热改造任务。
分户计量 是一场技术革命
供热“分户计量”是一场“观念革命”,更是一场“技术革命”。
如果仅仅给住户安装温控表,百姓确实会省钱,但供热站生产系统的热量还源源不断地传输的话,供热站就会亏损。如何平衡热网、住户、供热站之间的矛盾,成为“分户计量”能否成功推广的关键。在榆中县,记者了解到,进行“分户计量”设备安装时,每个单元会安装“温控阀”。当回水温度大于70摄氏度时,“温控阀”会自动关闭;当回水温度小于30摄氏度时,“温控阀”会自动打开。它的好处是,回水温度自动调节,供热站生产系统以往的“定流量”生产,转变成为“变流量”生产,需要多少热量,生产多少热量,生产降低了,用户和供热单位也就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在榆中县兴隆花园小区,记者看到,用户将手中的磁卡插入单元控制器,立刻会显示出住户信息,包括购入功率、剩余功率、进出水温度等。方便快捷的设施可以使住户随时掌控供热的动态,从而自主调节。在热生产车间,也有信息化程度相当高的检测系统,随时检测进出水的温度,从而进行热量调节。而这些数据,在榆中供热管理站的中央控制室都会有显示。
“从用户反映到生产系统,再从生产系统回馈到用户,整个过程都是远程操作。用户系统和生产、输送、检测系统达到联动以后,生产系统耗能也会相应降低。”榆中县供热站负责人说。
2006年,榆中县供热管理站被建设部评为“‘十五’期间全国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建设部专家评价榆中县“分户计量”时说:“在西部欠发达地区,成功推行3年‘分户计量’,这是我们没有想到的,但绝对是我们愿意看到的。榆中县‘分户计量’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的技术路线,极具推广价值、示范价值和导向价值。”
兰州市供热改造的困局
榆中县供热改革成功的背后,则是兰州市供热改造的无奈。
2000年,当时的建设部以76号文件颁发了《民用住宅节能管理规定》,就明确提出“分户计量”的改革方向,发出了供暖改革的信号。
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用两年时间,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热量计价收费。
尽管国家对供热改造不断提出要求,但兰州市供热改造依旧面临诸多困难。以榆中县为例,其供热改造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得益于“十一五”期间国家对供热改造的补贴力度。“十一五”期间,兰州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按照每平方米44元基数计算,国家财政补贴18元、占改造资金的40%;按照财政供养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18元的奖励性补贴、占改造资金的40%;产权人和供热方单位各承担10%,即每平方米8元。
据统计,兰州市冬季供热面积达6000多万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44元的改造费用计算,这笔费用无疑是庞大的。
记者了解到,2010年,兰州市既有建筑供热改造不再享受财政补贴,这就意味着,供热改造的费用必须由供热单位或者住户承担。今年8月,兰州20多家供热单位进行供热改造座谈,供热单位对于供热改造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一家供热站负责人说:“现在来看,技术已经不是问题。关键在于改造费用由谁承担,一个供热站如果承担1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改造费用就高达440万元,单凭供热站是无法筹措这笔资金的。”
2010年兰州市大型公共建筑(注:单体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方案提出:2010年兰州市大型公共建筑供热改造任务1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改造任务200万平方米。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兰州市共有400多万平方米公共大型建筑,若全部完成供热改造,其冬季采暖节能率高达30%以上。目前来看,大型公共建筑供热改造前景不是很乐观。大型公共建筑大多以租赁等形式运行,产权人若没有改造积极性,指望承租方去改造并不现实。
相关部门负责人还表示:2007年以后竣工的居住建筑的热计量设施,按照《建设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予供暖。但是,对于新建建筑采暖改造的监管主体依旧模糊,这就造成新建建筑在供热节能方面缺乏监管力度。在现有条件下,供热改造需要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同时,更需要尽快健全完善市场化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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