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兰州市召开2019年供暖准备相关情况新闻通报会,今冬兰州供暖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零时准时开闸达标供热。2019—2020年度集中供热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2020年3月31日,居民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2月31日。 采暖费价格明确,燃煤集中供热非分户计量收费标准为:一类建筑(住宅)5.00元/月·平方米;二类建筑(办公、教学、医院)为7.00元/月·平方米;三类建筑(宾馆、饭店、招待所)8.20元/月·平方米;四类建筑(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为9.20元/月·平方米。供热计量价格计量收费标准为: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5.00元/月·平方米×30%×5个月=7.5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分户计量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集中供热分户计量小区计量热价为:居民住宅计量热价为47.43元/吉焦;办公、教学、医院计量热价为66.41元/吉焦;宾馆、饭店、招待所计量热价为77.79元/吉焦;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计量热价为87.28元/吉焦。 10月16日,兰州市2019年供暖准备相关情况新闻通报会上通报,为确保兰州市今冬供热正常运转,三大电厂已完成冬季供热煤炭储备80%以上,兰州市所辖三大热网公司全面进行技术改造、热力网及热力站的夏季检修基本完成,接近尾声,部分站点已开始试压注水。明确提出,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弃管,不得擅自推迟、终止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 近年来,兰州市大力建设“互联网+供热”监管体系,目前已实现对兰州全市180家供热站点供热运行关键信息的实时监测。2019—2020年度供暖期间,兰州市由榆中新电厂负责提供热源,输热方式采用长输供热干线,“上大压小”长输供热干线建设工程将全面投入使用。“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及供热管网改造维修在建项目计划10月25日前投入使用;要求各供热企业10月28日前必须具备安全运行条件,务必于11月1日零时准时达标供热。 2019—2020年度供暖期间,兰州市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投诉受理措施,计划于2019年10月25日前公布市、区(县)供热监督投诉电话、各供热单位值班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兰州市各相关部门将通过开展供热“零点督查”“访民问暖”“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各供热单位按时点火供热;市供热服务中心组织各区(县)供热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供热质量不达标问题,对供热质量差、用户投诉多的供热站进行约谈、曝光等,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移交市建设稽查执法支队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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