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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新立《能源节约法》生效

来源:不详 作者:admin 2006-03-10 21:59:32

    德国能源匮乏,石油几乎100%进口,天然气80%进口。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是德国政府开发利用能源的一贯政策。由于纬度较高,德国冬季较长,建筑供暖耗能成为德国政府着力解决的一个关键领域。多年来,政府通过制定和改进建筑保温技术规范等措施,不断发掘建筑节能的潜力。

    德国《能源节约法》生效。它取代了以往的《供暖保护法》和《供暖设备法》,制定了新建建筑的能耗新标准,规范了锅炉等供暖设备的节能技术指标和建筑材料的保暖性能等。按照新法规,建筑的允许能耗要比2002年前的能耗水平下降30%左右。而早在1978年,德国就修改过一次建筑节能标准,使得其后的建筑能耗比1978年前的老建筑减少了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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