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天津市经委获悉,《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将从3月1日起正式生效,首先将从家用电冰箱和空调开始实施,今后还将涉及汽车、电视机等。耗电量不符合节能标准的电冰箱和空调不允许在市面上销售。为了加强节能管理,市经委、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落实、监督和依法检查,违规企业或商家将可能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能效标识是指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特别是产品达到节能标准程度的高低。 近期我国率先对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按产品耗能由低到高,依次标为 1至 5级。1级最节能,5级能效最低, 3月1日起,低于5级的产品不允许上市销售。即使是进口商品,在能源标识上也应先“中国化”方可在国内市场上销售。“中国能效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采用不干胶方式粘贴。 为此,自3月1日开始,市经委等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首先检查家用电冰箱和房间空调器能效标识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和伪造、冒用、隐匿能源效率标识以及利用能源效率标识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企业依法予以治理和处罚。 信息来源:每日新报 |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