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城镇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明确5年将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房170余万套,以改善城镇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同时,保障房政策也将扩展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据测算,到2015年,安徽省城镇常住人口将达到2975万人、992万户,城市新就业职工将达到300万人。届时,城镇常住人口中(含常住外来人口)、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将累计需要保障性住房148万套(户),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43万户。对此,安徽省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房173.55万套(户),到规划期末,城镇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覆盖面达到20%。 安徽省要求,新建成套的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居住人口及构成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新建集体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及国家和本省的有关建筑标准、规范和规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在出租前应进行基本装修,配置必要的器具,具备入住条件。 通过“十二五”期间加紧建设,安徽省力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4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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