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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解读:轨道交通投资不是新四万亿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2013-08-19 09: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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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轨道交通的诸多特点、难点,为轨道交通的暖通空调设计带来了值得探讨的课题和研究的方向,“轨道交通暖通空调设计”专题摘取了近..

      那些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充满上马冲动的地方,该冷静一下了。虽然国务院将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权下放给了省级投资主管部门,但在具体项目上,仍然不能随意而为。


  8月16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获悉,地方仍需要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当地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在规划获批后,地方还须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规划上马投资项目,不得提前开工和随意修改规划方案。
 

  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的官员还对记者称,此前媒体关于6000公里轨道交通规划、四万亿投资计划的报道并不属实。


  据介绍,6000公里运营里程只是此前的一个预期目标,而中国轨道交通项目一直处在滚动建设过程中。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2000多公里投入运营,还有相当一部分项目在建,这部分的投资已经完成。而且,历史上的建设成本也达不到目前每公里六七亿元的水平。


  上述官员称,今后,国家发改委还将有序推进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针对轨道交通建设审批权下放后的一些地方政府不合理投资冲动,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相关政策以加强监管。


  投资现状


  近日,重庆、珠海等地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相继获得当地政府的批准,此外还有多个省市宣布准备上马新的轨道交通项目。市场关于“全国6000公里的运营目标、四万亿的投资”的传言不胫而走,在实体经济持续低迷的局面下,引来各地对上马轨道交通项目的遐想。


  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官员接受记者的独家专访,对本报澄清说,6000公里运营里程是对2020年的预期目标,关于四万亿的计算也不准确。而近期一些地方批复的项目,都是此前纳入国家批复规划的项目,规划开工年份也都是2013年,只不过随着投资审批权的下放,移交给了地方政府部门。


  自1965年北京开工建设地铁1号线开始,40多年间,中国对发展轨道交通的态度和审批制度,都几经变迁。
  由于装备、技术、造价等条件制约,最初中国对轨道交通建设采取非常严格的审批制度,期间只有少数城市的项目获得了批准。这一状态一直延续到2003年底,国家先后只同意了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武汉、长春、重庆等8个城市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规模也都比较小。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提出一个城市要发展轨道交通,首先需要上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规划,具体的项目需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建设规划需要报国务院审批,具体项目则由国家发改委审核。此后,中国的轨道交通发展进入快车道。


  从2003至2008年的五年间,成都、南京、沈阳、杭州、西安、苏州、哈尔滨、无锡、宁波等9个城市建设规划得到批准。


  2009年以来,更多的城市加入了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行列,长沙、郑州、福州、昆明、大连、东莞、南昌、青岛、合肥、南宁、贵阳、厦门、兰州、常州、太原、石家庄、佛山、乌鲁木齐、徐州等19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得批复。


  2013年,在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前,国家发改委先后批复了8个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里程约240公里。


  今年5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发布,明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随着这一文件的下发,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具体项目的核准权由国家发改委下放至省级投资部门。


  在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被下放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后,各地先后批复了6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长约100公里。


  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国一共36个城市获准建设轨道交通。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官员说,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和投资,一直都是按照规划滚动发展中,并不存在一下子密集批复投资项目的情况。


  此前,国家发改委曾预测到2020年,中国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总里程将达到6000公里。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官员对记者说,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000多公里投入运营,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建,这部分的投资已经完成。接下来,国家发改委还将稳步推进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规范地方投资冲动


  地方对下放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期待已久。不过,项目核准权的下放并不意味着地方可以随意投资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地方仍需要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当地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规划,并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规划上马项目。


  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的官员对记者说,项目核准权的下放,确实可以给地方发展轨道交通带来不少便利之处,减少了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地方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同时也能进一步释放市场的投资活力,也能够让地方政府更好地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条件,来安排项目。


  但问题也同时到来。国家发改委担心,如果规划实施中监管措施不能同步到位,在地方的投资冲动下,容易出现未批先建、集中开工以及建设方案随意调整等违规行为。


  眼下,不断下滑的经济增速和财政收入,让地方更加急切地上马大型投资项目。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在内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再度成为地方通过投资拉动经济的发力点,而投资项目核准权的下放也给地方带来了机会。
  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官员说,“目前各城市政府建设轨道交通的积极性很高,个别地方也存在不顾实际、过度超前的苗头。”


  据悉,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按照“审批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与监管同步加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投资的监管。有关发展轨道交通的政策意见正在起草中,针对地方发展轨道交通将提出一些约束性指标。


  国家发改委希望,地方政府在上报轨道交通规划前,实行公示制度;在规划获得批复后,其中强制性执行的内容在规划实施中不得随意变更。


  国家发改委将建立全国轨道交通投资项目数据库,动态监控全国轨道交通项目审批和建设的情况,地方政府需要按时汇总上报信息。根据具体项目审批、信息监测、社会舆论、后评估等情况,对违规审批、违规建设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查处。


  对于地方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发改委还将适时开展建设规划的中期评估和稽察,监督规划实施情况,而评估和稽察结果作为下轮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官员说,“如果有地方不按规划乱来,就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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