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国务院称,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形成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的新机制。 会议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预期目标: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左右(编注:2010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32.5亿吨标准煤,换句话说,未来5年能源消费年均增长率应控制在4.3%左右),用电量控制在6.15万亿千瓦时左右(编注:2012年全社会用电量为4.959万亿千瓦时)。
会议称,为实现上述目标,将建立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科学分解到各地区,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负总责。强化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责任。
此外,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电价定价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和煤电价格关系,完善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推进资源税改革,强化能源消费环节税收调节,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扶持和壮大节能服务产业。
会议还提出,将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能源统计与预测预警,适时组织开展全国能源统计普查;提高能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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