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从12月中上旬开始陆续派出10个检查组前往各省(区、市),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情况。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成为检查重点。 据了解,本次监督检查工作预计于12月25日结束,各小组将汇报所检查省(区、市)的具体情况。预计在明年春节前,关于2012年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的通报将送至住建部领导层面。
在北方采暖地区,检查组在供热计量改革上重点检查“两个不得”和供热计量收费的执行情况。所谓“两个不得”,是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新建建筑,不得出具竣工合格验收报告,不得销售或者使用。同时,在供热计量技术日趋完善的形势下,收费问题是目前供热计量改革进程所遇到的核心问题。
这可能是未来的推进重点。今年4月17日公布的《2011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建筑节能检查情况通报》就提出了“改善存量,提升既有建筑用能效率”的工作思路。“战略思路在改革初期就定下来了,政策也保持了延续性。应该说,现在从此前强化安装热计量表转向强制实施供热计量收费上。”住建部城市建设司供热改革推进办公室相关人士如此评价。
督查落实情况
当前,计量收费已成为推进热计量改革的重点环节。8月21日,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在2012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肯定2011年供热计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亦指出大量已经安装的供热计量装置闲置。2011年,累计供热计量装置安装面积约有9.5亿平方米,但实现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只有5.36亿平方米。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分10个检查组,每组检查2~3个省(区、市),受检地级城市及县(区)由检查组确定。针对供热计量改革专项检查,由检查组随机抽查6个项目,其中2个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项目、2个新建居住建筑项目、1个新建公共建筑项目、1个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项目。
12月11日,以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贺明为组长的检查组来到陕西省渭南市,对当地建筑节能、供热计量改革等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只要装了热计量表,具备计量收费的软硬件,就计量收费了。根据渭南市物价局的文件,实行两部制热价法(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热价法),基本热价是30%。”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办人士向记者表示。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渭南师范学院家属区,刘贺明一行仔细询问和查看了计量供热系统运行情况,肯定了实施供热计量达到的节能效果。刘贺明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制订供热计量改造的政策,提高城区集中供热率,并依靠政府推动热计量改革工作。
上述人士介绍,渭南市供热办于今年6月成立,供热计量在既有建筑改造上推行不错,新建建筑由于热源点辐射的供热面积有限相对慢一点,“近两三年可能要加大热源点的建设”。
针对计量收费执行情况的检查,相比去年的监督检查更加细化:基本热价降至30%,取消“面积上限”的实施情况;供热计量热价和管理办法的完善情况;供热企业定期告知用户用热量和热费的落实执行情况。
如果说渭南执行得还算到位,也有检查组发现不如意的情况。“发现好多装了热计量表没有收费的。”参与此次检查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各地的价格部门将基本热价降至30%“比较明显”,“很多城市普遍在2011年下半年开始都给调成了3∶7”。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实行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可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
操之过急?
“今年供热计量方面的动作要比往年大,仇保兴副部长想把它作为一个重点来推进。”一位住建部高层人士认为,今年肯定会有个新的进展。
事实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探索供热计量,做一些实验工程。2005年,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标志供热计量工作的全面启动。目前,在计量技术、产品、收费方法均配套了相对完善的标准或法规。
供热计量改革同时采取了强制措施。今年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实际收费比例达不到35%要求的城市,就不得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等城乡建设领域的任何奖项。明年这个比例要上升到40%。
改革也取得明显成效。在“十一五”超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1.5亿平方米改造任务的基础上,2011年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32亿平方米。河北、山西、山东等11个省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实施细则,绝大部分北方城市都已出台供热计量价格管理办法。
不过,在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过程中,业界出现不同的声音。“此次取消‘面积上限’、基本热价降至30%,有点操之过急。”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该人士解释,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实行了计量收费容易过线,比按面积收费还多。比如,外墙保温不合格,实行计量收费容易过线;热量表、供热系统不合格导致系统不平衡,过热的地方容易过线。此外,部分地区存在变相涨价的现象,不想通过听证,提高计量热价,致使费用上升。“很多热力公司工作不到位,把过线的比例扩大,想通过住户来给政府部门施加压力。”
大规模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仍将继续。“十二五”时期,国务院要求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4亿平方米以上。住建部已经与各省市签订协议,要求严格按照协议完成改造任务。对于已装热计量表的建筑,全面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无条件地实行按实际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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