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供热计量新规 新建筑不合则不予验收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张洁 2012-07-17 09:29:13
专题
暖通空调在线编辑本次“供热计量改革”专题时,感觉到这个关系到家家户户利益的改革话题还真得“老生常谈”下去..
本报讯(记者张洁)日前,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将供热计量工程质量纳入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组织供热单位对新建建筑安装分户热计量、温度调控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通知明确,建设单位要加强对供热计量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对供热计量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设计分户热计量、温度调控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不符合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图纸,不得出具审查合格证书。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对供热计量工程实施监理。 |
免责声明:
1.本网站部分文章内容、图片或视频来源于网络、作者投稿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如涉版权、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22-84220470,电子邮件:help@51hvac.com);
2.本网站对转载、分享内容、特约发布、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本网站的文章欢迎任何形式的传播和转载,转载请取得授权、注明出处、保持作品完整;
4.本网站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互联网变化及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本声明。
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暖通空调在线公众微信:ehvacr
每日行业微信日报,订阅有礼了!
热门阅读: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