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政府获悉,省城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展开:从今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全市所有符合供热计量条件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5年冬季采暖期前,市区及各县(市)的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建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据了解,今冬济南市集中供热面积将达到74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由去年的50.8%提高到52.8%。今冬采暖季,济南市将对已实施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以及所有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进行热计量收费,总面积达800万平方米。
据了解,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包括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3项内容。按照计划,济南市将在2011年-2013年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由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室内供热计量及温控、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两项改造120万平方米;由各县(市)区负责实施上述3项综合节能改造180万平方米。到“十二五”末,全市改造完成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40%以上,达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济南市计划在2011年底前,建成市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2013年底前,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并纳入市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系统,“十二五”期间改造高耗能公共建筑150万平方米;到2015年底,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降低15%。
济南市表示,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将通过中央和省奖一块、市财政配一块、供热企业投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市场运作集一块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同时,济南市鼓励居民个人出资参与住宅节能改造,个人投资部分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投入部分资金对职工集中居住区进行节能改造,可支用住房维修基金对房屋公共部位进行节能改造。
对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济南市要求建立开发建设单位出资、银行专户监管、供热企业使用、供热主管部门监督的供热计量资金管理制度。该专项资金在缴纳供热管网配套费时一并缴纳,设立银行专户,专款专用,由市政公用部门负责监督。
|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