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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在线联合答疑摘录

来源:未知 作者:晨风 2011-08-19 13: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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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暖通空调在线编辑本次“供热计量改革”专题时,感觉到这个关系到家家户户利益的改革话题还真得“老生常谈”下去..

市供热办主任郭维圻称,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热计量改革,居民既有建筑经改造后将有1000万平方米以上同步施行按照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热计量收费。郭维圻说,目前市供热协会联合市建委、市质监等部门,对市场上的热计量表进行动态评审,向社会推荐了20款达标的热计量表,供供热单位进行选择。针对这些已经实施热计量的居民供暖收费问题,郭维圻称,在实施收费时将暂行“就低不就高”的政策,如果按照居民供热面积计算供热费低,就按照面积收费,如果按照热计量计算居民用热量少,就按照热计量收费。明年,本市在对居民热计量进行收费时,将继续执行“就低不就高”的政策,不增加居民供暖负担。

 

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听证会召集人韦泽建说,依照国家及省相关部门的要求,从2010年采暖期起,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将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即实行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

 

目前,郑州市区符合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居住建筑,有5个小区13栋楼,入网面积约11万平方米,约占今年市区集中供热面积共2050万㎡的0.54%。

 

根据“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这一国家规定,郑州市提出了基本热价比例按30%、40%、50%计算的三种方案,供到场的14位听证会参加人进行讨论。

 

方案一:基本热价比例取30%,基本热价:6.84元/·采暖季,计量热价:0.217元/kwh;方案二:基本热价比例取40%,基本热价:9.12元/·采暖季,计量热价:0.186元/kwh;方案三:基本热价比例取50%,基本热价:11.4元/·采暖季,计量热价:0.155元/kwh。

 

三个方案显示,基本热价比例越小,计量热价标准越高,通过对行为节能,居民节省金额越多。

 

听证会听证人陈新磊说,对一个套内建筑面积90㎡的家庭而言,如果按面积收费,一个采暖季的总费用为0.19元/㎡·天×120天×90㎡=2052元。

 

假如居民住房套内建筑面积90㎡,居民用户每天白天8小时室内温控阀门关小(用热量为正常的30%),三套方案一个采暖季的总费用则分别为1716.84元、1764.72元和1812.6元,均低于按面积收费的价格。此外,在建筑节能达标的情况下,即使24小时供热,三套方案的总费用也是与按面积收费持平的。

 

比例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基本热费计量热费总热费按面积计热费节省

 

方案一 30% 6.84 0.217 615.6 1101.24 1716.84 2052 335.16

 

方案二 40% 9.1211.4 0.186 820.8 943.92 1764.72 2052 287.28

 

方案三 50% 0.155 1026 786.6 1812.6 2052 239.4

 

注:本表格所列的供热费用以90平方米住房为例。

 

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在线联合答疑摘录 时间:2010-11-09 来自北京供热网

 

请问今年的热计量怎么收费?还是按面积收吗?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市新建居住建筑(2010年1月1日起通过竣工验收)和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应当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执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试行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其中:燃煤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7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市热力集团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标准为0.16元/千瓦时(44.45 元/吉焦)。    

 

用户热费具体计算公式为: 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例:某热用户所住楼房建筑面积是70平方米,供热方式为燃气锅炉供热,一个采暖季计量的用热量是4500千瓦时,那么该用户本采暖季应交热费=18*70+0.16*4500=1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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