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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工程招投标策略解析(长篇)

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2007-01-22 14:48:47

前言
招标作为一种制度是一种有组织的授予合同或权利的方式,它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说明项目的授予条件,邀请供应商或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报价,经过比较分析,选择最优惠条件的投标人,授之予合同或使用某项目的权利。
79年改革开放后,我国将招标作为一种引入竞争机制、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效方式。目前,从机器设备招标采购到设计构思、方案的竞争筛选,从农村土地经营的招标承包、企业及各类经营场所的承包到大型工程建设的公开竞争招标,招标投标这类购销方式已在我国有十分广泛的运用。
中标,是广大中央空调厂商所希望的事。国际投标竞争的胜负不仅取决于各投标商的实力,也取决于投标商的投标策略和技巧运用是否得当,同时还有赖于编标人员的实践经验及临场决策,应该注意灵活掌握,注意分寸,善于加价与削价。 投标报价的关键是决策,而决策前要注意分析论证,避免决策的模糊性、随意性和盲目性,保持决策执行的连续性和严肃性。投标商投标策略的制定,就是要使公司更好的运用自身的实力,在决定投标成功的各项关键因素上发挥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从而取得投标的成功,最终夺标并盈利。
投标是既公平又残酷的竞争,是实力、信誉、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能力的比拼。有时细小的疏忽,会使你与夺标无缘。参加投标,对企业本身也是一个促进和提高。成功地执行一个投标合同,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研发能力的最好方式之一。所以,企业应积极参与招投标的工作,利用这一方式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案例篇

案例分析一:江苏省某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实战分析

案例回放 :
    
江苏省某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共分5个包。上海Y公司得到信息后,经过初步的了解情况,认为自己公司有资格和实力去参加中央空调主机与中央空调末端两个包的竞标,于是公司对此项目进行立项后按排专人负责此项目,在进行了更深一步的工作后,了解到以下的情况:
     中央空调主机设备包中有两家国外厂家和三家国内厂家参与竞争,国外两家彼此质量价格上基本上都相差不多,但在以往的价格上要远远高于国内三家设备制造厂;国内三家制造厂从招标技术要求来看,均能满足要求,但A制造厂的在国内供货的业绩要比B、C两厂好,A制造厂的以往价格也比B、C两厂高;B、C两厂的实力和销售业绩不相上下,历次投标的价格也都很接近;设计院方面认为A厂的产品要好,业主方面大多数成员认为在价格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选用好的产品。从制造厂方面接触中了解B厂已经授予两家代理公司代理其投标;A制造厂的态度是若能选定合适的代理公司,则可合作投标,否则自己单独投标。
    对于中央空调末端包金额较小,包中涉及的产品类型比较多。因此制造厂家比较多,并且同类型产品满足标书技术要求的制造厂家也较多;设计院没有明显的倾向性。业主方面也认为制造厂认为只要能满足技术要求,价格合适就可。
    综合以上信息,Y公司专门开了一个分析研究会作出如下分析:
    中央空调主机
    (1)中央空调主机包中两家国外厂家据以往销售价格来看其虽然质量优于国内厂家,但在价格上很难和国内厂家竞争,况且招标文件中还规定了本地厂家投标优惠15%的原则,因此决定国外厂家不作为合作伙伴。
    (2)B厂家授权多家进出口公司代理权,将来在价格上将很难估计另外两家代理公司的价位,况且B厂家在这次投标中也不占明显优势,因此也不愿作合作伙伴投标。
    (3)A厂在此次投标中有一定优势,若其价格及代理费合适,可作为首先合作伙伴(最好是独家代理)。
    (4)C厂也有自己的价格优势若其价格及代理费合适也可代理其投标(最好是独家代理)。
    (5)不管是和A厂还是和B厂合作,都采取低价位的原则。
    中央空调末端
(1)因包中涉及产品和制造厂家较多,且满足招标书技术要求的厂家也较多,竞争比较激烈。
   (2)因业主和设计院方面没有明显的倾向性,投标的价格将是关键。
   (3)应该采取同类产品力争向多家制造厂询价,适用价格比较低的厂家合作。

    根据以上的分析,Y公司派人去和A厂、C厂商谈,在商谈过程中,A厂的合作条件很苛刻,与Y公司事先定下的合作条件相差也比较大,而且不给独家代理。C厂的合作条件基本符合预期想象,且要合作可以签定独家合作协议。因此公司决定和C厂合作方式投标。
    开标结果:Y公司中央空调主机包开标排名第二(二、三名投标价格相差不大), 中央空调主机包中排名第一的为代理B厂的进出口公司,第三为代理A厂的进出口公司。中央空调末端包开标排名第一和第二名投标价格相差较大。
    评标结果:主机包A厂综合排名第一,B厂排名第二,Y公司第三。末端包Y公司综合排名第一。主机包A厂中标,末端包Y公司中标。
    Y公司在递交了合同价格15%的履约保函后按自己的投标价格与招标公司正式签了合同,并且随后和各厂家签订了供货合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只是在合同中规定了各厂家的供货最后期限,而没有对十几个厂家的产品规定详细的供货计划表,加上业主本身的管理比较混乱,导致很多的货物到达现场后,因现场库房无法放置,使有些设备只能露天放置,并且业主也没有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致使很多的设备到安装时根本已无法使用。再加上资金紧张,众多的供货厂家的设备款项不能按时支付,因此厂家的服务态度变的十分的消极。业主和Y公司多次要求厂家才对其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派人现场解决。很多厂家采取了敷衍的态度或者根本不予答复,导致业主也对Y公司的态度越来越不好。由于业主的不配合使余款结汇越来越慢, Y公司仅汇率方面就损失不小,结果货款支付越来越紧张。至此由于多次没有按时执行业主的要求,业主要求招标公司通知银行扣其履约保函。最后虽经多方的协调Y公司虽保住了其履约保函,但是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最后这笔合同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还赔了不少钱。

综合分析整个投标过程,可以总结以下几点:
(1)主机包中由于A厂中标呼声较高,把A厂作为主要竞争对手而忽视了B厂。
(2)由于B厂找了三个代理商,自己和C厂则独家合作,因而过于相信C厂的投标报价。
认为C厂只有一次中标机会,所报价格定会比B厂低。也忽视了B厂的三家代理的投标商之间的竞争。
(3)由于B厂的价格排在Y公司之前,这样使Y公司陷入被动,因为B厂的产品质量和C厂的质量相差不多,假若不是A厂中标也会是B厂中标,绝对不会是Y公司中标。
(4)报价中对A厂降价幅度估计不足。
(5)末端包中由于过多的考虑了竞争的激烈程度,致使自己报价偏低使自己该赚道的钱,也没有赚到。
(6)没有充分的估计到末端包的合同执行的复杂性,导致在签合同时,忽略了交货细节和责任的问题致使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扯皮”现象。
(7)报价中没有很好的对资金风险的问题进行评估,竞标时只想中标,也没有打下余量,致使合同执行过程中,资金十分紧张。
         
2.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注意的问题
当评标结束,投标商接到中标通知后,投标商要与业主签订主合同,还将与制造厂签订分包合同。此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以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承诺为准。若业主主动提出一些较大变动,可向业主提出适当增加价格。
(2)明确合同的总价、付款方式、设备数量、交货期及保质期等问题。
(3)履约保函的比例和有效期(有些招标公司在招标文件中就已规定好履约保函的比例和有效期)。
(4)合同中要争取使付款方式和每次结汇的手续尽量简单。
(5)不要签订一些容易引起歧意的条款,以免将来纠缠不清。
(6)在与制造厂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以主合同为依据,特别注意付款方式、货物性能、交货期和保质期等条款是否和主合同一致。
(7)制造厂所提供的单据必须在合同中明确。
3.在结汇过程中注意的问题
(1)投标商应尽可能地提前准备好结汇单据,同时要求制造厂及时把合同中规定的单据准备好,提供过来。单据一定要准确明了,避免在结汇时出现问题,延迟结汇时间,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要安排专人敦促招标公司和银行等相关单位。
(2)在业主的许可下,应尽可能的提前结汇,这样可使自己在执行合同中掌握主动权。
(3)密切关注汇率的变化,力争在汇率最有利的情况下结汇。
(4)在整个过程中应安排专人配合财务部门,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合同执行情况和结汇、付款情况。这样才能在同时执行多个合同时做到条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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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一:某地政府中央空调招标采购一波三折

        案例回放:
        2004年10月8日,某地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需要进行中央空调及安装改造工程的采购,采购技术含量高且工艺复杂。由于是为2005年城市运动会准备场馆,时间紧迫且任务繁重。于是,采购中心积极而迅速地展开工作,希望能迅速而成功地完成采购。然而,由于一家落标供应商的投诉,继而引发领导部门的关注,使这次采购事与愿违地空前漫长。采购中心顶着重重压力,终于在2005年3月19日,为此次采购画上了令人深思的句号。其中,采购中心的成与败可圈可点。
采购中心联系采购人,聘请专家对标书进行论证,提出明确的改造要求。该项目的采购技术含量很高,工艺复杂,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要求概括性又太强,采购中心建议对技术要求重新设计,提供馆体结构图纸给潜在投标人,以满足各潜在投标人通用的技术规范。
  另外,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具有ISO1400环保体系认证,具有国家大型模块风冷冷热水检测中心。为了保证该采购项目能够公正客观地进行,采购中心将主要资质改为: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投标品牌厂家项目授权书或销售资格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证书,对注册资金不提要求。
  发售标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共收到7份答疑材料。对此,采购中心与采购人和专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招标文件补充材料,并分别传真给所有投标人,便于投标人对标书进行全面理解与准确掌握。另外,将该补充文件在政府采购媒体上发布。
   2004年11月8日正式开标。在相关部门代表的监督下,5位评委根据评分办法对11家投标单位投标情况进行了综合打分,最后确定了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为220万元。采购中心根据评委的评审意见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2004年11月11日,采购中心接纪委通知,暂时中止合同的签署工作,原因在于落标人的投诉,投诉理由是:其价格分比中标人高12分,为什么不能中标?另外,还有几家供应商也在告状,市领导批示让采购中心与中标人谈降价事宜。
总结:评标方法是关键
事实上,这一切都是因评分办法引起的。此次招标项目不是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而是采用了综合评分法。该评分办法的拟定是在开标的当天上午由采购人代表、专家及采购中心共同研究确定。然而该办法也存在误差,应更缜密。评分办法制作人员思想保守、缺乏创新、部门负责人审核不严和工作失察是导致评分办法不缜密的重要原因。
  根据标书提供的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分值,投标价格分50分,资质资信、履约能力5分,经营业绩情况8分,品牌知名度、设计先进性、合理化20分,售后服务10分,施工安装管理人员配备3分,其他承诺4分。另外,考虑到不定品牌采购的复杂性技术难度,中心充分尊重采购人对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都不能接受的事实,因此两种报价不在价格分计算范围内,但最高最低报价供应商参与具体评分,没有排斥在外。
  从操作情况看,该评分办法有些地方值得商榷。一是主观成分大,评委有自由发挥的空间,如品牌知名度、设计先进性和合理化分值占20分,却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尺度,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
  二是价格分较高且计算公式不合理。对于不定品牌采购,价格分占50分可能高了一点。不定品牌采购时,低质低价情况较为普遍,因此低价位的报价评分分值就不能太高,假如分值高就会直接影响高质高价投标人的正当权利。此标评分办法价格分的计算公式为:PF=价格总分值-(|F-Fm|/FM)×Q×100(PF为报价价格得分、Fm为评估基准价=进入评分的各合格报价人报价评审的算术平均值×0.9,F为各合格报价人的报价评审价,Q为折价分值,F>Fm时,Q=1;反之,Q=0.5,价格分值为50分,投标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不予计算平均报价)。
  此评分办法的一个致命弱点是0.5系数问题。商讨此评分办法时的初衷是想去掉最高、最低价,而实际计算时只能去掉最高价,最低价依然得到高分,明显地排斥了高价高质的投标品牌,这样一来就变成了低价中标了,引发了显而易见的不公平,评标结果出来以后有可能解释不清。
  针对有供应商投诉的情况,某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关注。监督管理部门对投标过程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结论是,招标项目采用了综合评分法,不是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的,评委根据评分办法确定的中标单位有效,建议维持评委的评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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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二:杭州远东五交化的投诉

    案例回顾:

    2003年6月24日,杭州远东五交化有限公司(下简称“远东”)高级工程师冯裕国受公司董事会委派到浙江日报投诉,声称其公司对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下沙新校区迁建工程空调设备招标的中标结果有疑义。
    冯裕国说,5月6日前后,“远东”到工程代理公司——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空调设备招标文件”。5月20日上午开标的结果让他大感意外,入围第一名是浙江闽江数码中央空调工程公司(下简称“闽江”),“远东”是第二名。后“远东”从省工商局了解到,“闽江”成立于2002年12月17日,距开标时不足半年,与标书《投标方须知》中提到的合格投标方条件之一“承担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安装调试三个(含三个)以上工程、运行一年以上且状况良好”不符。“远东”认为“闽江”是不合格的投标方。
    于是,“远东”向建设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核准单位(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分别递交了复议报告,要求撤消“闽江”入围第一名的资格。在沟通会上,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有关负责人认为,投标资格以前附表上提到的“投标人资格”(即经制造厂家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贸易公司)为准;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方认为以前附表为主,不用考虑后面提到的条件(即招标方须“承担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安装调试三个以上工程、运行一年以上且状况良好”等)。
    随后,“远东”接到通知,中标者为浙江闽江数码中央空调工程公司。远东公司认为,“科佳”和校方的说法不对。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件投标人都必须符合,否则这些条件岂不是形同虚设?这样的招投标公平、公正吗?

  招标代理说——觉得不合理,你可以划掉

    记者采访了该工程招标代理公司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胡大越。他说,资格审核时,没有看到闽江公司的营业执照,因为“审核时营业执照不提供,它提供的是授权书”。他说,投标方只要能卖这个产品,是一级经销商就行,至于是刚刚成立还是成立十年是一样的。他也承认标书上的确有“承担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安装调试三个(含三个)以上工程、运行一年以上且状况良好”这一条件,记者问:“这一条(指承担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安装调试三个以上工程、运行一年以上且状况良好)与闽江公司的现实情况不是有矛盾吗?”他却说:“你去问招标办。”记者再问:“闽江公司不是才运行半年吗?”他竟说:“你去问闽江。”后来,他又说:“如果你觉得不合理,你可以划掉。”

  甲方单位说——主要是选择品牌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副校长姜进。他说,此事(指开标第一名的公司成立时间才半年)是开标后知道的。资格审查是代理公司在做的。他说:“此次招投标最主要的条件是符合‘制造厂家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贸易公司’,这条是核心,其他条件若与此相矛盾,要以此为主。”当记者追问标书上是否有这一说法时,他却说,手边无标书,记不清了。记者翻看了标书,并没发现有这种说法。他说,招标的最初指导思想主要是选择品牌,要市场认可的品牌。

  暖通空调界专家说——安装和调试对空调很重要

   暖通空调界有关专家说,空调主机设备要品牌没错,但不完善。空调主机设备的质量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品牌、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且安装、调试很重要,安装的好坏直接影响空调的使用效果和寿命。这是品牌和技术参数所取代不了的。中央空调要比家用空调系统复杂,特别是变频中央空调,若安装不好还会漏氟利昂、增加噪音等。在多年前,空调工程都要由二级以上资质的安装队进行安装。现在模式有两种,一种是供应商有安装能力,销售与安装合在一起;另一种是销售与安装分开。但值得注意的是,安装方与销售方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否则出现问题最终吃亏的还是用户。
 
  律师说——招标文件是有法律效力的

   针对三方的说法,记者特地采访了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和平。
   问:招标文件有无法律效力?可视同法律文件吗?每一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吗?
   答:该《空调设备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三方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主体,且招标文件是通过法定程序制订的,投标方也是依法购得的,因此,这个招标文件是有法律效力的,并且其中的每一条都具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条款不能随意划掉
   问:有人说,5个条件中的第二个“承担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安装调试三个(含三个)以上工程、运行一年以上且状况良好”是多列的,可以“划掉”,这种说法对不对?
   答:当然不能划掉。从这个招标文件定下来,被卖给投标方时开始,它就具有法律效力。投标方必须具备规定资格条件
   问:该招标文件的前附表中有一项是“投标人资格”,而其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第二块内容“定义”写明,“‘投标方’系指明具备下列条件的投标单位”并列出5个条件。两块内容同时出现在一份文件中,投标方必须都具备这些条件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就该文件来说,投标人资格包括前附表中的投标人资格(经制造厂家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贸易公司)和后面的5个具体条件,后者是对前者的定义和具体化。因此,不能用第一块内容取代第二块内容,这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成立才半年的公司条件不足
   问:5个条件中的第二条“承担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安装调试三个(含三个)以上工程、运行一年以上且状况良好”这个条件如何理解?如果有公司成立才半年,有资格参加投标吗?
   答:顿号之前部分的主语是一个企业。“运行一年以上”的主语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顿号之前的“工程”,但如果一家公司成立才半年,它运行的时间显然不到一年,它所做的工程运行时间也到不了一年。它连投标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中标了。

  法律专家说——立法要细执法要严

   浙江大学副校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胡建淼教授:招投标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与之对应的招投标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其立法本身还有许多不周全的地方。虽然目前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恶意串通、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是无效的,但大量的不当行为还是游离在外,这是目前招投标法规的真空所在。因此,在立法上还应该尽量细化。执法不严也是造成当前招投标市场不够完善的一大原因。招标单位找后台、专家评标走过场等现象还是存在的。
   因而,要使招投标市场更规范化、标准化,除了有法可依,还须有法必依,还需要更强硬的监督机制。另外,当事人也要增强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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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篇

        招投标“十八怪”

        一怪:彩色小球摇起来
  某地招标时,投标单位要层层审查入围,最后由十几家投标企业选定为三家。中标只能一家怎么决定呢?于是“摇球”的妙招用起来。三家各派一位代表在同一时间摇彩球,看谁摇起的彩球数码大,谁大谁中标。结果各家都不敢去摇球,怕摇不中受埋怨。有人在摇球前先去祈求运气。此怪怪在中标不是靠实力,而是凭“运气”。
  二怪:奖项加分区别开
  获得质量奖的单位在投标评分时要增加分值,而分值一般按奖项级别来划分,国家级高于省市级这是合情合理的,然而怪招一出就扭曲了合理的本义。如:某地评分规定,投标单位不是在本地区获得的奖和省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不予加分;某省评分规定,而在外省获得的省级优质工程奖要比本省的优质工程奖少加4 分。
  三怪:标书售价不实在
  有一的项目,业主在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时漫天要价,招标单位广为发售,不下上百家。仅此即可收入数万元,且不出具税务局制发的发票,有些甚至是白条。
  四怪:出圈企业又进来
  在某省的一次招标中,主管部门要求业主和招标办要确保业绩和实力都不突出的当地某公司中标,该公司的报价按业主制定的评标办法本来已淘汰出圈,但业主和招标办操纵评委以复核报价等非招标程序让其中标。
  五怪:明招暗定最“精彩”
  在某工程投标中,业主经过资格预审,确定了6家投标单位,组织了庞大的考察团对拟参加投标单位进行了考察。投标单位兴师动众,热情接待。而实际上,在考察前业主就已经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并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获奖情况、报价及安装技术方案等要素,为其设置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六怪:串通一气搞排外
  某市一重点工程,由业主选定的6家投标单位,评标办法规定以百分制进行评比,高分中标。在商务标中3项指标均以6家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为满分。投标结果,4家地方企业各项指标非常接近。这样,算术平均值当然被这4 家当地兄弟企业所控制,从而淘汰了其他竞争对手。
  七怪:项目标段分两半
  在某投标中,招标文件已明确整个工程作为一个标段来发标。但在投标中,有两家投标企业各方面的条件相差不大,所运作的关系也都很“硬”。为搞平衡,招标单位就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两个标段(也叫A 、B标)发包,两家各中一标,三方皆大欢喜。
  八怪:评标办法随意改
  在某工程招标中,业主已制定了评标定标办法并获批准。但由于某家投标单位关系运作力度加大,使选择的天平倾斜,业主在开标工作已经结束的情况下,竟然修改评标定标办法使其中标。
  九怪:时间苦短最无奈
  业主苦心设计,以抢时间为名,不顾实际工作要求,故意缩短购买标书或投标截止的日期,将购买标书截止的时间安排在公告的次日,使大多数有竞争力的企业无法参与购买。只有那些与业主有关系的企业因事先获得消息,才可以应对自如。
  十怪:巨额保金押进来
  某医院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33%多,大大超过了履约保函高限(一般为合同价的10%)的三倍!原来,是业主与意向单位设的“局”,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十一怪:“公开评标”不公开
  某市招标站在招标过程中,不是在竞标单位报价之后、评委评标前公布业经审定的标底,而是在评委评标后进入宣布中标者时才公布标底。招标人员当着竞标者的面,拿出一装有标底的信封当众启封报出标价。但各投标单位弄不清楚这是评标前已审定的标底呢,还是在评标过程中已调整过的标底呢?
  十二怪:中标依据没法猜
  某厂项目,业主没有确定标底,要求各投标单位报价。可是投标时,却又让报下浮多少个百分点,谁下调的多,谁中标。结果,A 单位下浮6%;B单位下浮13%。B单位中标。问题在于后者下浮的基础(即报价)要比前者大得多;即使下浮13%后的最终报价也比A单位下浮的最终报价高。中标的依据何在呢?
  十三怪:完整项目分几块
  有的招标中,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被分割肢解成十几块,而且被肢解的都是利润高的部分,真是“中标企业啃骨头,内定企业吃肥肉”。
  十四怪:标底能够透出来
  在某些招标中,透漏标底使招投标变成了一场游戏。标底这项评标中最硬的指标变得最“软”。
  十五怪:中介“人物”怪中怪
  投标商往往必须依靠中介才能与业主接洽。没有中介帮你运作,你就无法获悉有价值的信息,就无法准备出评委满意的标书,就无法报出接近标底的报价,也就无法中标。那些神通广大的中介全是与业主利益相关的至亲好友,于是业主的“七姑八姨”、“姐夫舅哥”成为招投标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中介”。
  十六怪:多家同时要“原件”
  由于异地投标项目日益增多,但许多招标单位要求现场开标时必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加分甚至废标。施工企业的各种获奖证书一般只有一份原件,如果一个企业在同一日期或相邻日期内遇上两个以上的异地投标,因时空距离,只能选择其一。其他项目功亏一篑,叫苦不迭,尽管前期已投入很大的人力财力,也只能望洋兴叹。
  十七怪:评分意向业主来
  某省电力系统一高层办公楼招标,一当地工程安装单位的技术标、商务标及现场答辩都应成为中标单位。但由于它不是业主的初衷,故当场不定标。业主将评委拉到一酒店进行所谓的“封闭评标”,结果中标的单位换成另外一家。甚至有些业主为了使评委能够按既定的意向评标,开标前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给评委以报酬,并佐之以美酒佳肴。
  十八怪:阴阳合同同时在
  某市一公寓项目,通过招投标选择了一家机电安装承包商,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但是,这只是为不违反《招标法》、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而做的表面文章,称之为“阳合同”。背地里,业主又按事先约定,令承包商签订了一份真正有约束力的实际合同。不答应业主这种“阴合同”,就无法获得此项工程,承包商只好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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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违法行为解析

    随着招投标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招标人规避招标直接发包等表层的易被发现的违法行为逐渐减少,转而向虚假招标等深层的较难被发现的违法行为转移。这些新的违法行为主要具有隐蔽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以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为例,违法行为主要呈现以下特别:
一、暗箱操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搞假招标
   个别招标人采用表面招标,暗中弄虚作假,妄图通过假招标到由指定投标人中标的违法目的。如某住宅楼工程,招标人聘请一家招标代理人组织招投标,按规定和程序邀请了4家投标人实施招投标,并通过决标决出了中标人。但在开评标时,该中标人已进场施工1个月有余。经事后调查,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招标前已暗中达成协议,招标代理人也未履行规定的代理义务,整个招投标过程纯属掩人耳目的假招标。
二、肢解工程,只对部分工程招标
   个别招标人发现不能规避招标后,就采取肢解工程,只对部分工程招标的办法来达到规避其余工程招标的违法目的。即:将工程分为几部分,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招标,随着工程的进展,将其余工程直接发包。
三、弄虚作假,在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中做手脚
  个别招标人在招标前,为使中意的投标人中标,在招标文件或评标办法中动脑筋、想办法,欲通过合法途径达到由指定投标人中标的违法目的。
   如某工程招标前,招标人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加入“凡承接过招标人相同工程的投标人可加分”的条款。因为在所有投标人中,只有投标人A曾承接过招标人的相同工程,该条款显而易见是为投标A所设。评标打分即将结束时,招标人突然拿出一份“投标人获得年度全市评比前三名可在评标中加分”的文件,并要求评标时按照该文件执行。如按此文件加分,当时评标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A的部分将跃居第一,从而获得中标资格。经事后了解,招标人与投标人A关系密切。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加分文件尚未出台,为了达到让投标人A中标的目的。
四、买通评委,获取“软分”中的高分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评委的打分俗称“软分”,在评标总分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因此个别投标人采取买通评委的方法,以达到中标的目的。如某工程在评标过程中,两份相差无几的安装方案(满分10分)的得分却大相径庭,一份获得9分,而另一份只得6分,相差达50%,获9分的评分中,有两位评委甚至打出了满分。在所附的书面意见中,对双方优劣的评价却比较含糊。事后有人反映,获得高分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曾与评委联络,许诺中标后给予好处。

   限于调查手段的有限和取证的困难,查处上述程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对于这类新的动向,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应该引起重视,积极应对,将违法行为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招投标工作合法有序地开展,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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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制胜技巧

一是及时、准确掌握招标信息 
企业要想参加投标,必须及时、准确地获得有关招标的信息。
二是供应商对招标信息进行过滤,选出一些适合本企业的标再去投标
现在,各种招标活动很多,有的招的东西与企业的产品对路,有的不对路。因此,供应商要对招标信息进行过滤,要投那些规范的标、与企业产品接近的标,尽量减少无谓的支出。有选择地参加投标,才能提高中标机会。
三是对过滤后的标,要有组织地去做工作
要想提高中标率,就必须组织一贯班子,由机关专人负责招标事宜。这几个人的构成是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上层领导。在上层领导统领下,企业的销售、生产、财务、售后服务这几个部门都要参与。因为,一个投标文件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若仅技术方面响应得很好,但报价(财务)没跟上也不行。
从招标角度讲,一般说,评标都评这么几个因素: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二)投标物的情况;(三)报价情况;(四)企业的信誉情况(包括售后服务方面,以前执行合同的情况);(五)现场安装能力。评标都从以上5个方面打分。因此,企业应投入力量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招标致胜五项注意
随着招标采购范围的逐步扩大和方式的不断规范,投标日益成为众多现代企业倍加青睐的销售手段之一,成为广大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重要渠道。怎样才能在众多的投标人当中脱颖而出呢?如下几方面可供参考。
一、精挑细选招标项目
企业参与投标,首先要做的就是采集招标信息。如果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这是企业获得招标信息的重要渠道。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分别指定了一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国家计委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财政部指出《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国家经贸委指定《中国招标》发布技术改造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外经贸部指定《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中国招标》发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另外一些专业或媒体也发布相关招标信息。如果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范围由招标人确定,不公开发布招讯。因此,对企业来说要想全面掌握招标信息,除关注上面提到的相关媒体之外,还应设法与招标机构建立密切的关系,一便即使了解有关信息。另外,从项目源头掌握招标信息也是一个应给予充分重视的途径。
和采集招标信息比较起来,对招标信息进行认真的过滤和筛选更为重要。这种筛选应以规范性、适用性、及时性为准则。由于没有统一的发布公告媒体,容易导致信息发布的混乱。一些公告只在专业或地方性的报纸上发布,有可能出现表面上的招标,实际上带有较强倾向性的现象。不够规范,缺乏信用的招标机构,也会使公开招标不够公平、公正。因此,选择规范的招标项目进行响应是投标的首要原则。其次是适应性。在大量的招标信息中要选择适合自己产品的标,以提高中标率,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准备投标文件是一贯复杂的过程,必须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如果获得信息的时间距离投标文件的截止日较近,也就是说,所获取的招标信息缺乏及时性,即使较适合的项目也应该果断放弃,否则,仓促上阵,只能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二、巧妙确定投标报价
企业一旦投递标书,通过评标能否获胜,一个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就是投标报价。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报价在评标应素中所占的比重一般为30%—40%,个别项目高达60%。在实际招标中 ,如果招标人采购简单商品、半成品、设备、原材料,以及对其技术性能、质量没有特殊要求的物品,价格基本上就是评标时的唯一考虑因素,在商务技术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价最低者即为中标者。如果采购较复杂的设备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一般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对价格因素和非价格因素,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价标准,折算为货币和分数,量化后进行加权平均。因此,投标者必须清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价格的评定原则和方法,然后来确定适当的利润率,有的放失地报出适中的投标价。
其次,按法律规定,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如有特殊情况,在投标文件中应加以说明。如某帆布厂参加帐篷投标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但该企业在投标文书中说明:该企业生产蓬布的原料属长期库存积压产品,按降价处理。因此该企业因既具备了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又没有违反投标价不能低于成本价的法律规定而一举中标。
第三,应把握好确定投标报价的时间。
有经验的投标人都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前夕,根据竞争对手和投标现场的情况,最终确定投标报价或折扣率,现场填写有关方面的文件。
第四,慎重确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通常招标文件都规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报价的2%。由于出具投标保证金需要一些必要的程序,其金额较容易被竞争对手掌握,推算出投标报价。为保密起见,可适应提高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迷惑竞争对手。
第五,投标报价应一步到位。投标人要考虑到投标报价是一次性的,开标后不能更改。有些企业曾经吃过一些不规范招标的影响,认为开标后还能压价,应而报价时戴了高帽子,结果吃了抬高报价的亏,与中标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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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编制技巧

招标中碰到的几个问题
1、 有的投标人在截标时间以后才送来文件,其实迟到一分钟都不允许;
2、 标书规定,在投标书上必须有投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但有的投标人忘了签字,造成了一个不可挽回的错误;
3、 制造厂授权书十分重要,但有的投标人没有授权书,或拿了授权书,但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字,也被看成不合格的授权书;
4、 交货期明显与要求不符,使用单位不敢要这批设备;
5、 主要指标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也被淘汰出局;
6、 投标保证金不足,或开立的银行级别太低,亦成为废标理由;
7、 在设备标中,如分几个包,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包或全部的包,但一个包内的配置一定要报齐。
8、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会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由以上可以看出,仅报价低,不能成为中标的理由,有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听到自己的报价低,以为十拿九稳了,这是不对的。
制作投标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1、 对招标人的特别要求要注意,再决定是否投标。如招标人在业绩上要求投标人必须有几个业绩或者过高的资质,再如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多少金额以上,如此等等都必须加以特别注意。
2、 应认真领会以下内容
   (1)前附表各要点
(2)招标文件各要求
(3)投标文件部分,尤其组成和格式
(4)保证金应注意开立银行级别,金额够不够,币种,以及时间
(5)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密封签字要求
(6)几个造成废标的条件
投标文件所涵种类
1、 商务文件。这类文件是用以证明投标人履行了合法手续以招标人了解投标人商业资信、合法性文件。一般包括投标保函、投标人的授权书以及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人提供的联合协议、投标人所代表的公司的资信证明等,如有分包商,还应出具资信文件供招标人审查。
2、 技术文件。如果是建设项目,则包括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用以评价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经验。技术复杂的项目对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以及格式均有详细的要求,投标人应当认真按照规定填写。
3、    价格文件。这是投标文件的核心,全部价格文件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漏填,则视为其已经包含在其他价格报
准备投标资料五要点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产品的方案及详细介绍、技术和商务方面与招标文件的偏离表、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是描述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状况、投标报价竞争力及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的重要文件,也是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评价投标人的主要依据。企业在产品和实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编制出高水平的投标文件,是在竞争中能否或胜的关键。因为招标文件中任何含糊不清或未予明确的细节都有可能导致执行合同意见不一致。所以,投标人除了要在了解潜在竞争对手情况,从技术、商务等各方面确定投标策略外,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五个大点:
吃透标书,一字不漏地看标书,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内容,摸请招标人的要求及意图,吃透标书的全部内容,切忌出现理解上的错误。
积累投标经验,标书通常大同小异,内容差不多,有经验的话,就可以省时省力,少犯错误。投标经验既要理论又要实践,往往一两个错误就可能导致废标。
拟订合理的投标价格,确定投标价格要根据国内、国际市场行情和自己的产品成本等因素综合分析来做决策。投标实际上就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上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按期提出自己最优惠的报价来进行竞卖。其中,各项费用一定要精确计算。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不一定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就是中标者。招标人通常会从技术、价格、实力三方面来综合考虑,依据标书的要求对投标人分别进行考核打分才决定。
多提供说明自己优势的文件,比如能说明投标人的技术优于招标人的要求或其他竞争对手的文件,可提前交货的保证和承诺等等。投标人还可将自身的业绩、在其他项目中中标的情况、各方面的评价、产品样本等等有关材料充实到投标文件中,并分别配上详细介绍,以便向评委和招标人充分展示自己的实力,引起他们的重视。
注意语言规范和格式,虽然标书对投标资料的格式有明确固定的要求,但仍有一部分文件未作格式上的要求。所以投标人需要准备清晰明确的文件。
制作标书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把企业的基本情况讲足,不应仅仅局限标书中的小范围。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企业的经营状况、中标情况等。有些企业的实力很强,业绩也不错,但提供的招标文件却不充分,企业应充分提供最句实力的内容。一个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也说明企业的状况,更说明企业的实力,因此,相对来说这是相对公平竞争的结果。因此,在介绍企业情况时,除了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之外,还应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中标情况写在标书中,并复印中标证书等。这样一来,就容易给招标人一种信任感。
第二,要研究透招标人要采购的东西,有针对性地提供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比招标人需要的水平高的话,在评技术性方面会占优势,但相应的价格就会多出一大块,这样价格比就未必有优势。因此,企业提供的产品高了或低了都会使中标概率减少,因此,应研究清楚招标人需要的是哪个档次的产品,然后有针对性地提供,这样,在技术比、价格比等方面才具有优势。
第三,通过投标文件,把企业的产品充分地展示在招标人和评标委员面前。也就是说,投标人不能仅仅简单描述产品的功能,而应把产品的独特优势、功能充分说清楚,充分展示出来。
第四、在报价方面,应适中,应一步到位。同时,在报价时,要考虑到投标报价是一次性的,是不能更改的,因而要仔细考虑报价的合理性。有些企业受以前不规范招标情况的影响,以为在开价后还能压价,还能谈,因而报价时戴了高帽。现在,政府采购是规范的招标,报价是一次性的,这样一来,一些企业就吃了高报价的亏,与中标无缘。
第五,现在,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越来越重视服务,在评标时,抠得很细,因而,企业投标时,应积极响应。
此外,招标文件的几个小方面也应重视。这些方面,许多供应商并不在意,但往往在这些小细节上吃大亏。
比如说,首先说招标文件的外观,有的供应商把散页的招标文件就送来参标,这样,专家评标时不会有好印象,同时也不便于专家查看招标文件。因此,招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外观上尽管做得精致些,标书的编排、分类上应更有利于评委的阅读。因为,毕竟评标的时间很短,感性认识的东西会较多,应创造快捷的途径让评委很好地阅读标书。
其次,投标文件的制作也是企业形象的一种展示;其次是尽管减少错误。这错误主要包括:没发现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没有做出相应的响应;报价前后不一致。根据《招标投标法》,投标文件必须对所有实质性内容做出完全响应。若对实质性内容里有一条未做出响应,就可能导致废标;若实质性内容偏离过大,也可能导致废标。因此,企业要认真搞清楚哪些是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不懂可以不厌其烦地问,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招标人有义务给予答复),直至搞清楚。这对保证响应所有实质性要求有很大帮助;另外,评委评标时,若发现有不严密的地方,他会以质疑的方式提出来,此时,供应商应在答疑时把遗漏的地方补上;中标后,在执行合同时不要留下不良记录。
实实在在响应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对招投标双方都具有约力的法律文件,招标方对招标货物和投标方资质的要求完全体现在招标文件当中。因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反复研读招标文件,仔细分析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揣透招标人的采购意图。
首先要透彻研究招标物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响应技术水平的产品。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比招标人需要的技术水平高的话,在技术指标上虽然有优势,但相应价格也会高出许多;如果提供的是低端产品,虽然价格可能有优势,但性能较差,两者都会降低中标的概率。
第二,要特别注意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价格、项目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某一条未做出响应,都将导致废标。投标人如果把握不准实质与非实质的界限,可以向投标人询问,且最好以书面方式进行。如果投标方不能完全满足这些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应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偏离过大,说明这个标与本企业产品不相适应,就应考放弃投标。一般情况下,投标人都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根据自己产品的情况,在技术方面较好地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是,许多投标人往往会在商务条款上出现疏漏,导致投标失败。与此相反,有的投标人在认真揣摩招标文件之后,往往可以发现招标文件中有利于自己的内容。
标书中关于服务部分的要求,即使是非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也应给予充分重视。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服务越来越重视,特别是有关条款中的细节问题。因此,投标人对此应充分响应。
四、精雕细琢投标文件
有关标书的装订和排版等问题,有些投标人认为细小问题,不给予足够的重视。事实上,往往是这些细枝末节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
第一、投标文件的装订。标书装订首先要用明显的标志,区分投标文件的每个部分。一般情况下,评标时间都很紧张,如果投标文件排列有序,查阅便利,这样就有利于评标人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了解投标文件的内容;另外,投标文件要避免差错,装订得要精致,这样会给评委一个非常认真严肃的印象,增加他们的信任感。有的企业就是因为制作的标书是没有装订的散页,影响了本企业给评委的印象,结果早早被淘汰。可以说,标书的装订、排版水平是评标的印象分。
第二、投标文件的语言要严密,特别是关键细节处,不要给评委留下企图蒙混过关的投机之感。例如,标书中要求企业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有的企业证件已经过期,却不做任何说明,给评委一种企图蒙混过关之感,导致废标。
第三、注意在投标文件中宣传自己的产品形象。尽量评细描述投标产品情况,特别是突出展示自己产品优于竞争对手产品的性能和特点。同时,还应将自身业绩、在其他项目中中标的情况、有关方面的评价、产品样本等有关材料充实到投标文件中,逼供内分别配上详细介绍,以便向评委和招标人充分展示自己的实力。
五、在招标机构留下良好记录
投标人在招标机构和采购单位的信用情况往往会成为能否中标的原应之一。以前投标的良好信用记录,会为下一次投标铺平道路。这种信用主要体现在投标产品性能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标志着投标文件的信用度。一旦有了这方面的不良记录,该投标人则很难在下次投标中就获胜。售后服务更是衡量企业信用的重要方面。提供好的甚至是超过投标条件服务条款的售后服务,如提供周边设备、延长服务时间等,都会为投标人树立良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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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技巧

   对于投标商来说,都是既想中标又想赚到更多的钱。但是,投标报价高,中标的可能性就会减少,因此在报价时往往非常矛盾。很多投标商因为没有很好地掌握这个“度”,而导致没有中标,白忙一场。
投标价格的定位应考虑的问题
   投标价格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价格的定位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1)尽量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包括产品的价格、关系等因素)。
(2)正确估计自己方的优势和劣势。
(3)确定此次投标的目的和策略,是以赚钱为主还是以占领市场为主。
(4)若是汇率变化比较大的货币,还应考滤汇率风险的问题。
总之,价格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的方面非常多,一定要慎之又慎。
五种报价法
1、 不同条件报价法:施工条件差的特殊工程,报价可高一些;施工条件好,工作简单工程量大的报价可低一些;
2、 不平衡报价法:项目总报价确定后,能够早日收帐的项目报价可适当提高;设计图纸不明确、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可适当提高;工程内容解说不清楚的,则可适当降低单价,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价;
3、  区别报价法:计日工单价要区别对待,如果不计入总价,可以报高些,如果计入总价,则要分析后合理报价;
4、  多方案报价法: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则要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高价,然后再提出,某某条款作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多少,由此可报出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造价,吸引业主,规避风险;
5、 增加建议方案报价法: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投标者应抓住机会,组织一批有经验的设计和施工技术人员,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仔细研究,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以吸引业主,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新方案可以降低造价或缩短工期,但新方案不要太具体,保留关键技术,防止招标人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投标人,另外,切记原招标方案一定也要报个价。
常用投标报价技巧
  1、突然降价法。报价是一件保密的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了解对手情况,因之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方的手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低。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确投标报价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前,根据情报信息与分析判断,最后一刻决策,出奇制胜。如果由于采用突然降价法而中标,因为开标只降总价,在签订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调整工程量表内的各项单价或价格,以期取得更高的效益。
  2、不平衡报价法。所谓不平衡报价,就是对施工方案实施可能性大的报高价,对实施可能性小的报低价。
  3、先亏后盈法。承包商为了打进某一地区,依靠自身的雄厚资本实力,采取一种不惜代价、只求中标的低价投标方案,应用这种手法的承包商必须有较好的资信条件。
  4、优惠取胜法。向业主提出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支付条件,提出新技术、新设计方案等,以此优惠条件取得业主赞许,争取中标。
  5、以人为本法。注重与业主、设计院以及地政府搞好关系,邀请他们到本企业样板用户进行实地考察,以显示企业的实力和信誉,求得理解与支持,争取中标。
  6、扩大标价法。这种方法也比较常用,即除了按正常的已知条件编制价格外,对工程中变化较大或没有把握的工作,采用扩大单价,增加“不可预见费”的方法来减少风险。但是这种作标方法往往因为总价过高而不易中标。
7、联合保标法。在竞争对手众多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几家实力雄厚的承包商联合起来控制标价,一家出面争取中标,再将其中部分项目转让给其他承包商分包,或轮流相互保标。

三大评标方法
目前,我国采用的评标方法大致有三种,即,最低投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投标价法,顾名思义,谁的报价低,谁就中标。此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技术含量不高的通用产品。但目前在国内,此方法已很少被采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根据《标投标法法》的有关规定,低报价的产品也需符合采购人对产品实质性的要求,还要经过实质性的审查,否则,报价太低,仍可作为废标。
最低评标价法,主要适用于国际招标,如世行贷款项目,这些项目被要求强制性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在国内应用较少。该评标法主要根据技术、商务的要求确定评标因素,用加价的发方式进行调整。但对于那些因素可加价及加价的幅度则根据才国人的意图决定。应用这种方法时,本身报价较低且加价因素较少的产品,最终价格也比较低,所以对同档次的产品,报价低的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同时受种种情况的制约。
综合评分法,是目前在国内应用最广泛的招标方法,因为这种方法最能体现采购人的意图,使其买到称心如意的产品,运用起来灵活性较强。这种方法的运用也使高报价战胜低报价成为可能。这种情况的产生主要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是招标人或采购人的倾向。对于注重产品质量的采购人来说,只要产品价格在其采购预算内的,哪怕很高,也有可能中标。因为在[评分方法中会相应提高质量、品质的权重,而放底价格的权重。同理,如果注重价格,在评分标准中质量和价格所占的权重就会发生逆转,低报价钟表的可能性就较大。
另一方面,取决于评委们打分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当然不排除组织者对评委们倾向性的暗示,但评委毕竟是独立打分,有的会给高报价打高分,同样,有的会给低报价打高分,因此,低报价中标或高报价中标都会成为可能。
通过对以上三种评标方法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低报价中标还是高报价中标都不是绝对性的,这主要取决于采用哪种评标方法。所以说中标与否,并不取决于供应商报价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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