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联合发表《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因地制宜采用热泵、电加热、生物质燃料、天然气和太阳能等热源,推进粮食烘干燃煤热源更新改造,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基本完成粮食烘干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鼓励企业加快研制新型热源和清洁能源机型,提高机具热能转化效率。推进对现有粮食烘干机进行环保节能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 《意见》摘要如下: 粮食产地烘干是保障粮食品质、减少粮食产后灾后损失、确保粮食丰收到手的重要环节和关键措施,加快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国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部分地区还存在设施装备总量不足、技术水平不高、设施与装备不配套等问题,烘干服务还不能满足粮食生产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补上烘干仓储、冷链保鲜、农业机械等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短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对改善粮食产后烘干条件作出了专门部署。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补上粮食产地烘干设施装备短板,加快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粮食烘干能力布局。各地根据不同粮食品种生产情况和补足粮食产地烘干能力的需要,统筹已有烘干设施装备的改造提升和新增烘干能力建设,统筹各类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和经营主体、粮食加工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等资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确定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布局和规模,构建烘干点与烘干中心相结合的粮食产地烘干体系。烘干点建设内容包括粮食烘干机和配套的清选机、皮带输送机、提升机、除尘系统以及烘干厂区房等,主要以南方稻谷为烘干对象,配备批次处理量50吨以下的单套循环式烘干机。烘干中心建设内容包括粮食烘干机和配套的清选机、烘前仓、烘后仓、皮带输送机、提升机、除尘系统、储粮设施以及烘干厂区房等,其中,配备组合式循环式烘干机的,批次处理量应50吨以上;配备连续式烘干机的,日处理量应100吨以上。 (二)推进粮食烘干设施装备规范建设。分品种、分区域推广应用适宜的粮食烘干机与储粮仓,建设标准化的粮食烘干中心(点)。 (三)发展节能高效绿色技术与装备。因地制宜采用热泵、电加热、生物质燃料、天然气和太阳能等热源,推进粮食烘干燃煤热源更新改造,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基本完成粮食烘干散煤清洁能源替代。 强化政策扶持。积极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和做好用地保障,对于直接依附于作物种植主业,必须与主业同步建设,无法分割独立存在的烘干晾晒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对于不直接依附于作物种植主业,可以独立存在并集中建设,提供工厂化烘干服务的烘干中心(点)纳入建设用地管理,地方加大对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力度。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完善烘干中心(点)环保评估,允许其在应急救灾烘干作业时使用清洁燃煤、生物质等固体燃料。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粮食烘干中心(点)。用好现有支持政策,加强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按规定按程序将粮食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提升烘干能力。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和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烘干中心(点)提供信贷担保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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