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其中提到: 推进能源低碳化发展 大力开展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万元GDP能耗力争持续下降,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推进农村供暖“煤改电”,削减工业用煤,天然气消费规模控制目标达到市级要求。 落实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方案,新增能源消费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持续提升。 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大力发展本地热泵、光伏系统,科学开发利用中深层地热供暖。 强力推进外调绿电规模化引进,全区外调绿电规模保持继续增长。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组织开展绿电市场化交易,全区绿电市场化购入量持续增长。 推进建筑领域低碳化 完善低碳建筑标准体系,执行修订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农宅抗震节能标准等,新建政府投资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非节能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面积和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市级要求,建筑领域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推广绿色低碳建材以及光伏、光热和热泵技术应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开展产能建筑试点,建立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长效机制。 创建绿色智能供热体系 分步骤实施供热系统重构,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全区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下降率达到市级要求。建立再生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和余热回收等绿色低碳热源结构,大力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统筹实施供热智能化控制、供热资源整合、热网系统重组等,有序推进散小热源整合联网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替代。 新建建筑供暖采用电力、可再生能源等多能耦合供热占比不低于60%。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推进既有燃气供热系统“零碳”改造示范。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面积达到市级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化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持续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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