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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鼓励工厂、园区加快高效热泵利用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03-09 10:50:39
近日,浙江省经信厅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

《方案》提到,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多元替代,引导企业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油改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鼓励工厂、园区加快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以下为《方案》摘要:

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中探索引入碳排放指标,完善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突出“正向激励+反向倒逼”,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加快整合省级开发区(园区),提升产业发展主平台,建设一批数字化小微企业园,推动符合标准的企业入园。发展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节能诊断和碳普惠服务,在绿色低碳领域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推动传统制造业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发展新兴终端产品、服务型制造等高附加值环节。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本,推进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严格节能监督执法。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加强节能监察,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项目,以及把关不严、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力的项目,严格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依法处置批建不一、用能超出能评批复要求的项目。(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

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多元替代,引导企业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油改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鼓励工厂、园区加快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进一步加大煤、油等化石燃料锅炉淘汰力度,推动工业园区开展集中供热、供气。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在新建厂房、商业建筑等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645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电力公司)

加快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加快应用先进节能低碳技术装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重点实施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大力推广节能高效工业锅炉(窑炉)、电机(水泵、风机、空压机)系统、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深入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重点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制冷、供热及循环利用。优化完善首台(套)政策,支持节能技术装备首台套、绿色节能材料首批次推广应用。运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应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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