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天津市2022-2023年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总投资额78022.9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782万元,地方财政资金61240.9万元。补贴标准方面,煤改气给予1.2元/立方米财政补贴,最高补贴1000立方米,煤改电给予0.2元/千瓦时财政补贴,最高补贴8000千瓦时。 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项目(项目编码:12000023P112486100014),生态效益指标为“替代农村散煤106万户”。 根据通知,该资金主要用于2022-2023采暖期农村清洁取暖运行市级补贴,发改委2022-2023采暖期测算市级补贴总金额为25446 万元,提前下达数为16782万元。 据了解,《天津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厂房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综合能源开发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灵活消纳。加快新型储能多场景示范应用,扩大储能装机规模。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推广高效节能空调、照明器具、电梯等用能设备以及太阳能热水器、分布式光伏、空气热泵等清洁能源设备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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