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7号),8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局、福建能源监管办以及各地有关部门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对各地贯彻落实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魏明镇出席并讲话,对清理规范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效率。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有利于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改善营商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魏明镇强调清理规范工作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厘清权责关系。厘清政府、公用事业企业、用户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特别是要进一步细化明确政府与公用事业企业间的投资责任,实现权责相符,杜绝向用户转嫁负担。 二要清理不合理收费。重点抓好清理规范红线内外不合理收费,取消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取消包括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向用户收取水电气代收费用等其他各类违规收费。 三要完善配套措施。主要从逐步理顺价格、政府投资补贴要到位、切实提升城市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四要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规范标准和评价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通过引入竞争的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魏明镇要求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完善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稳妥推进,确保我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省住建厅、市场监管局、福建能源监管办等部门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结合本部门职责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和要求。 视频会主会场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直各相关部门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设分会场,当地发改、财政、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处)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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