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线上领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001D51N3722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27.96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7.96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3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2.项目服务时间:3年 3.项目实施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有效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有效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6. 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至 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线上领购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9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30 (北京时间) 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QQ、搜狗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a.登录。在国e平台完成登录以及自荐审批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首页“用户指南”); b.领购。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领购”,“是否需要纸质标书”请选择“是”,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c.支付。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d.如需兼投多个子包,请重复以上b-d步骤; e.下载发票。购标订单完成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可在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一般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备注: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020-37860671,李先生020-37860665,叶小姐020-37860669。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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