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hydrofluorocarbon (HFC) blends]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含氢氟烃成分R-404A、R-407A、R-407C、R-410A、R-507A/R-507的氢氟烃混合物在印度加工,混合印度或其他国家生产的氢氟烃成分制成氢氟烃制冷剂并出口到美国以规避反倾销税。基于上述肯定性终裁,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将对进口自中国的含R-404A、R-407A、R-407C、R-410A、R-507A/R-507的氢氟烃制冷剂征收反倾销现金保证金。该措施适用于2019年6月18日之日起未清算的进口涉案产品。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3824.78.0000和2903.39.2030。
2015年7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烃混合物及其成分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3824.78.0000和2903.39.2030。2016年6月2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烃混合物及其成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9年6月18日,应美国HFC联盟(the American HFC Coalition)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 反规避是指进口国为限制国外出口倾销商采用各种方法排除进口国反倾销税的适用而对该种行为采取相应救济的法律行为,即由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国家针对反倾销中的规避行为所采取的反规避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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