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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家电须强化“谁生产,谁回收”

2020-06-09 10:11:23
    “618”将近,很多电商网站开展了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很多人在购置新家电时,都会面对一个问题:废旧家电该如何处理?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正处于家电报废高峰期,每年淘汰废旧家电量达1亿到1.2亿台,并以平均每年20%的涨幅增长。今年报废家电预计将达1.37亿台。

    调查数据显示,现在我国2/3的废旧家电仍是被社会上的小商贩零星回收。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两个问题:一是个别商贩见利忘义,将本已超过安全使用寿命的家电当做二手电器再次出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大批废弃的旧家电流入小作坊被粗暴拆解,比如用火烤线路板,用硫酸“洗”出重金属,极易对环境造成污染。在小作坊家电回收干得不亦乐乎的同时,一些现代拆解企业却因运营成本较高,往往在回收环节不敌小作坊,陷入“吃不饱”的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家电生产企业应积极发挥作用,扮演家电回收主力军的角色。一方面,家电企业有比较成熟的销售网络体系,可以依托销售商、维修点等渠道,有效解决家电回收“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家电企业通过“以旧换新”,可以增强客户对品牌的忠诚度和消费黏性,形成家电消费更新升级的良性循环,对于企业能够带来巨大的利益回报。

    在国外,废旧家电“谁生产,谁回收”已经成为惯例。欧盟早在2003年就颁布了《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指令明确要求生产者应负责废旧电子电器的回收和处理费用及回收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日本《家用电器回收法》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家电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

    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畅通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接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配套措施,引导更多家电生产企业认识到履行废旧家电回收责任和义务的好处,从而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做到应收尽收,实现企业、消费者和社会的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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