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在清洁取暖方面,今年10月底前,我省11个设区市建成区、县(市)建成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要达到100%。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列出9项专项监管任务,北方清洁取暖被纳入其中。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分别对清洁取暖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国务院要求,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生态环境部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着重抓好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 山西省部署的任务是:2020年10月底前,8个重点城市(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吕梁、运城)完成经国家备案的清洁取暖改造内容和目标,实现平原地区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11个设区市建成区、县(市)建成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力争达到60%以上。晋北区域的大同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朔州市平鲁区、朔城区,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实现平原地区散煤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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