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建)发[2019]247号),指出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推广。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应用示范技术两项(不含)以上;具体支持范围见《2019年宁夏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指南》,申请资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同时,在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创新方面,以项目单位组织申报,重点支持热泵、太阳能光热+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创新研究和试点建设,2019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实行定额补助,县(市、区)不超过400万元;其中,空气源热泵技术示范推广采用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技术为公共建筑供应热水、供暖,全年cop≥3 (应用于不具备太阳能热水、太阳能与热泵综合采暖技术应用条件的项目);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创新综合应用太阳能光热、光电、热泵等技术,作为建筑供热空调、动力照明的主要能源,化石能源消耗较目前建筑降低35%及以上。 在检测预留方案方面,限于单个500kw热泵系统等规模较大的示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包括项目建成节能减排、经济性、社会效益等。“示范面积”指使用光热、热泵技术进行热水供应和采暖空调的建筑面积,“项目投资”指示范技术应用部分的增量投资。实现的目标—热泵技术,参照太阳能光热。需明确热泵热泵功率,能效比(COP)等指标。采用的应用技术系统、技术特征等;热泵等其他类型技术应用,参照上述,说明关键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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