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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鄞州区首南小学空气能项目招标

来源:互联网 2018-12-21 08:59: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首南第三小学项目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 [2016]1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 。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建筑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鄞州区首南第三小学项目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首南街道(西侧为前河南路、南侧为地块界限、东面为学士路、北面为泰安东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8435㎡,总建筑面积约3350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488㎡,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018㎡;另建设25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等室外体育活动设施。学校设计规模为小学48班。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屋面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深化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含水电专业管线)、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保修期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清单及施工图)。

招标控制价:462830元。

工期要求:(1)深化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并得到原设计单位认可;(2)交货期:接招标人或建设单位书面交货通知后1个月内到货;(3)安装工期:2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并无条件配合装修施工单位及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是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出现同一厂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则该厂家授权的投标人的投标申请招标人都将拒绝。)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1.6 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机电工程,注册单位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

3.4 投标人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提交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担保收款人(全称):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首南支行

帐号:8134 0101 3020 63749

提交截止时间:2018 年12月27日 16:00时(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退取时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且提交履约担保金额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2 月 28 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鄞州区日丽中路555号华茂总部一号大厦17楼1701-4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建筑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

地址:鄞州区日丽中路555号 ;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82818957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1501-07室;

邮编:315000;

电话/传真:0574-89017160;

联系人:舒工、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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