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 » 正文

山东聊城出台清洁取暖领域补贴政策中央支持15亿

来源:互联网 2018-12-07 08:57:58
  11月29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聊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玉强就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进展作情况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玉强介绍,2018年经四部委组织专家评审,聊城成功入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将在2018-2020年三年的示范期内,通过“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安排聊城每年5个亿,三年15个亿的奖补资金。在清洁取暖领域,聊城目前出台了两个相关的财政补贴政策,清洁取暖改造财政补贴政策和洁净型煤推广财政补贴政策。
 清洁取暖改造财政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对未列入3年拆迁计划且集中供热管网不能到达的城中村、城郊村、小城镇以及农村地区,采用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电直接采暖等清洁能源取暖的用户,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各级财政对清洁取暖改造及运行给予补贴,建设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户均5000元(空气源热泵改造标准为6500元);运行费用补贴标准为户均1000元/年,连补三年。各县(市、区)按照“居民可承受、可持续”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办法。对参与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特别困难群体(由民政部门认定),改造费用由县(市、区)统筹解决。学校、卫生室(院)和村委会等公益场所实行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改造费用由县(市、区)统筹解决。   
  洁净型煤推广财政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及标准:洁净煤补贴。洁净煤补贴范围为本市主城四区的居民,补贴标准为400元/吨。市、区财政按照1:1承担,市级财政补贴200元,区级财政补贴200元。补贴金额按照居民实际购买洁净煤数量予以确定;洁净煤加工配送企业建设补贴。主城四区集中建立1个洁净煤加工配送企业,由东昌府区牵头,三个市属开发区配合。中标的洁净煤加工配送企业建设完毕,由区经信、环保、质监、规划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报市经信委审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给予400万元补贴。
 
免责声明:
1.本网站部分文章内容、图片或视频来源于网络、作者投稿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如涉版权、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22-84220470,电子邮件:help@51hvac.com);
2.本网站对转载、分享内容、特约发布、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本网站的文章欢迎任何形式的传播和转载,转载请取得授权、注明出处、保持作品完整;
4.本网站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互联网变化及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本声明。
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暖通空调在线公众微信:ehvacr
每日行业微信日报,订阅有礼了!
责编:dudu111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
关键词阅读: 通风设备
高端访谈更多>>
  • 许鹏教授:抗击COVID-19ASHRAE与REHVA对策之对比及借鉴
  • 张泉:数据中心节能方向及相关技术研究的进展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