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12市区省委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确整改问题444项。截至7月底,20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正在积极推进。其中,试点督察的榆林市整改问题已完成61.7%;第一批督察的西安市、延安市、安康市分别完成96.8%、57.8%、51.7%;第二批督察的宝鸡市、咸阳市、汉中市分别完成59.5%、53.8%、70%;第三批督察的铜川市、渭南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分别完成3.6%、9.3%、8.3%、10.5%、30.7%。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等12市区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各市委(区党工委)、市政府(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召开市级有关会议53次,现场检查督办调研49次。其中,渭南市和杨凌示范区分别召开市级有关会议10余次,强化部署研究督察整改工作;西安市党政主要领导对铁腕治霾、秦岭生态保护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积极督办整改。 各地不断强化措施,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西安市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组成核查组,正在实地核查、验收销号。宝鸡市分别对陈仓区、渭滨区、岐山县和市住建局等地区和单位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咸阳市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开展扬尘治理“行动月”活动,坚持每日督查、每周通报,先后向秦都区、渭城区和高新区下发督办单33份,截至7月底,已整改63个工地。渭南市为加快秦岭生态恢复治理,出台了《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18年工作要点》《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延安市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动员暨水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水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并由市委督查室牵头,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市级有关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环保督察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铜川、汉中、安康3市分别召开全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丹江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助力环保督察整改。韩城市有关部门联动执法,对西昝工业园区有关企业环保工作进行突击检查。 各市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西安市已彻底拆除鄠邑区光明格法玻璃厂平拉机、窑炉、煤气发生炉等生产设施。宝鸡市完成环保督察反馈的27户“散乱污”企业整治;新摸排的209户“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治88户。咸阳市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累计出动90余人次,发现环境问题35项,行政处罚20家,罚款98万元,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渭南市督促各县(区)建成清洁煤配送中心16个,煤炭配送网点186个。延安市关闭排污口53个,建成污水处理厂(站)47座,在建污水处理厂(站)6座。汉中市积极督促中心城区有喷漆工艺的36家一类、78家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陕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要求完成设备改造和更新,安装高效净化回收设施。杨凌示范区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截至7月底,完成16103户“煤改气”任务,占年度完成任务的79%。韩城市对143家汽修企业进行了检查,停业整改11家,并督促全市涉及产生危废的177家维修企业与陕西明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理合同,以确保危废合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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