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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严办挂靠:多人证书被撤销,跨省挂靠已无用,“挂证族”将被终结?

来源:建造师之家 2017-09-12 08:48:15
    近日关于对“挂证”产业链进行彻底清查被多部委再次重视,近年来,职业资格“挂证”问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带来了安全隐患。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挂证”工作,为落实国务院要求,多部委部署打击证书挂靠问题。

    9月8日住建部一次撤销7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基本原因均为“人证分离”,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处罚结果均为撤销一建注册许可,且三年内不得申请再次注册。

    所以即使通过了初始注册,对于挂靠的人来讲,也躲不过住建部“人证分离”查处的难关,一旦被查出将会得不偿失。

    张良优:隐瞒在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四川省仁寿通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董振林:隐瞒在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辽宁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刘慧:隐瞒在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北京奥达分公司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大连恒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曹一峰:隐瞒在上海浦惠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湖北利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罗宝金:隐瞒在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规划管理中心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福建省国泰建设有限公司,
    袁乃明:隐瞒在北京中投剑展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吕玉芹:隐瞒在辽宁省阜新市住建委监管科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杭州福正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已执行10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此次意见稿相对于原先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很大变动:
重要的是《征求意见稿》要求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都必须为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

    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之后,企业建造师需求会更大,然而到时候到底是能带动挂靠火热呢?还是挂靠会消失呢?

    据统计,目前全国一级建造师初级注册人数已达556865人(非实时数据),2016年初始注册人数就有8万多人,可见市场对一级建造师的需求仍然很大。

    9月8日,住建部官网公示了第三十二批一级建造师注册名单,其中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人数为44人。

    未通过的原因,包括劳动合同待核实、学历不满足要求,逾期未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二建已经注册等原因,其中还有一项匪夷所思的理由是本人自己举报。

    另外在本次公示中也曝出一人多证多地或多单位注册的情况,在过去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或许侥幸过关,但是随着政策的完善,查处力度的加强,考证专业户靠证挣挂靠费的日子将走向终结。

   
未通过原因

    在此次公示中,一共有47人注册未通过(含初始注册与增项注册)。
    1、二建已注册(2个证分省挂,也不管用了)
    在未通过初始注册的名单中,这种原因所占比例最大,有33人因二建已注册,约占70%。
    其中下面的17人即使二级建造师注册在其他省份的也被查出。

    2、 已注册其他同属住建部管的证书(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即使不同省份注册也不逃不过。

    3、本人举报
    在本次的公示中有两位因自己举报未能通过,这样的原因确实少见,甚至匪夷所思。不过出现这样的问题可能由于挂靠费谈不拢、公司离职、新公司要证、被中介欺骗等原因做出的无奈之举。

    4、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
    在本次公示中有两人因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所以即使因报考时审核不严侥幸报考成功,也逃不过注册审核这一难关。

    5、其他原因
    未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劳动合同待核实、工作年限不够、学历不满足要求,甚至有身份证复印件与申请表不一致也曾多次出现在以往或本次注册不通过的原因中。

    挂证族是否会退出历史舞台?

    有很多纯粹是为了挂证而考试的人将陆续退出历史舞台(相信起码有70%以上),剩下的30%(全职、能实现人证合一的、以前本身一直就没有社保的)将会比2017年吃香。

    1.政府对社保联网的推进,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提出,"十三五"期间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支持社会保障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应用,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和覆盖广泛的用卡终端环境,健全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

    2.社保联网对挂证的影响
    根据102项业务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卡通的信息将包括:个人参保信息、个人就业信息、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社保信息全国一旦联网,对目前挂证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人证分离的挂证将消失:只要是社会保险和证书注册单位不一致,都将被查出来,人证分离的挂证将消失。
    例如:张三在A省A高校工作,社会保险交纳在A省A高校,因社保省级基本联网而全国暂无联网,张三的一级建造师证注册在B省B建设公司,B公司再给张三交纳一份社保,这样张三的证书就挂在了B建设公司。全国社保一旦联网,则张三的社保只能A高校,或者在全国联网之前张三从A高校辞职。

    二、人证合一的挂证或将继续存在:这种挂证隐蔽性大,被查处的难度也大。
    例如:李四是B建设公司的文员,通过努力取得了一级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B建设公司,单位使用其证书参与项目投标和项目施工过程检查,但李四并没有真正管理项目。
    再例如:自由职业者王五,拥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因为自己不交纳社保,将社保与证书都挂在C建设公司。
    社保联网不能直接解决这种挂证,这类挂证能否被终结,主要还是看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部检查手段与力度了。

    三、一证同时多项目挂将被终结

    这也目前常见的情况,在人证合一的情况,某建设单位证书有限,一本证书多个项目投标。这类挂证与社保全国联网无直接关联,而伴随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库一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库的完善,一证同时挂多项目的情况将被杜绝。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工程项目数据库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各类工程项目名称、类型、规模、造价等信息;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及其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人员信息;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现场管理人员信息;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信息。

    社保联网对企业的影响
    若全国社保联网,将导致很多挂证人员不再能够挂证,同时一证多项目挂的情况也将越来越难,短时间内将出现证书紧缺情况,也就是说2018年或将是证书紧缺的一年,证书使用成本将进一步提高。未雨绸缪,建筑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不要让证书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

    关于公务员等体制内是否还能挂证
    答案当然是不能。这个已经非常明确了,要么辞职挂证、要么老老实实的在体制内待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应网民关于整顿职业资格证“挂靠”问题的留言

    关于对“挂证”产业链进行彻底清查的建议非常重要。近年来,职业资格“挂证”问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带来了安全隐患。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挂证”工作,为落实国务院要求,2017年4月,我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打击住建、环评、药品流通、专利代理、消防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一是要求各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有关情况,尽快研究制定治理“挂证”问题的工作方案。二是向社会公开“挂证”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三是对核实确认的“挂证”当事人、当事企业、违规中介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形成震慑。四是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清理取消与企业资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挂钩。

    《通知》印发后,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了治理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开了举报受理联系方式,并根据方案部署开展了集中治理活动。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以集中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保持严查重惩高压态势,重点排查各领域存在的“挂证”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另一方面,系统分析梳理“挂证”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管理不健全之处,提出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消除“挂证”问题滋生的土壤。同时,推进职业资格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探索对“挂证”问题的共同打击、联合惩戒,将职业资格注册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更好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发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争取尽快从整体上解决“挂证”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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