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住建局获悉,自今年起,滨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截至目前,滨州市各县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已全面展开,均出台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滨州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滨州市到2020年将全面完成77.7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燃煤禁燃区内共计8.7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将完成至少6万户气代煤或电代煤改造工程。 分核核心区、燃煤禁燃区及一般地区三大区域进行改造 根据方案要求将市域划分为核心区、燃煤禁燃区及一般地区,按照区域分类、分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其中,核心区为市主城区(四环以内)和各县(区)、各市属开发区城市建成区,该区域以集中供暖为主,“煤改气”、“煤改电”为辅;已列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计划的,经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暂时采用其他清洁取暖方式,改造后实行集中供暖。 把燃煤禁燃区为市主城区南外环以北、永莘路与济滨东高速公路以南、东外环以西和惠民县边界以东范围以及各县(区)、各市属开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该区域以“煤改气”为主,“煤改电”、集中供暖为辅;对不符合“煤改气”条件的用户,可采用“煤改电”、集中供暖或者其他清洁取暖方式。一般地区为燃煤禁燃区以外的区域,结合现状实际,采用“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暖或者其他清洁取暖方式。 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最高补贴5000元/户 对所有清洁取暖改造用户,市县财政将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中,改为集中供暖的农村村居民房,由供热企业负责供热主管网和村(居)内换热站(村居提供土地)的建设,财政奖补2000元/户;村(居)内供热管网建设由乡镇(街道)和村(居)负责组织实施,财政奖补2000元/户;用户室内暖气片等散热设施的购置安装由用户自行负责,县(区)财政补贴1000元/户。 对于“煤改气”用户,村(居)内管网建设、户内灶前阀前所有燃气设施(含燃气计量表、燃气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灶前阀)安装,财政奖补3000元/户,用户无需承担;用户室内购置安装燃气壁挂炉、散热设施,财政奖补2000元/户,不足资金由用户承担。同时,自2017年起,对“煤改气”取暖用户在采暖季(每年11月15日至翌年3月20日)按照用气每立方米补贴1元,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且煤改气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严格考核验收,不达标的无补贴 根据《滨州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清洁取暖改造要坚持改造一处,巩固一处,防止散煤“复燃”。对因个人原因为实施改造的居民,今后在提出改造申请,不再享受任何补贴性政策。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在核发补贴资金前必须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再使用散煤取暖,对仍使用散煤的用户取消各类补贴。 同时,滨州将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督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进行现场督察。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认识和认可度,形成来那个好的工作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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