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 » 正文

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

来源:住建部 2017-07-31 10:53:56
建办科函[2017]5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指导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工作,规范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验收,推动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我部组织编制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电子版可登陆我部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mohurd.gov.cn),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doc
 
免责声明:
1.本网站部分文章内容、图片或视频来源于网络、作者投稿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如涉版权、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22-84220470,电子邮件:help@51hvac.com);
2.本网站对转载、分享内容、特约发布、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本网站的文章欢迎任何形式的传播和转载,转载请取得授权、注明出处、保持作品完整;
4.本网站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互联网变化及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本声明。
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暖通空调在线公众微信:ehvacr
每日行业微信日报,订阅有礼了!
责编:pppp1221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
关键词阅读: 通风设备
高端访谈更多>>
  • 许鹏教授:抗击COVID-19ASHRAE与REHVA对策之对比及借鉴
  • 张泉:数据中心节能方向及相关技术研究的进展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