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展企业: 2017年,中国制冷展继续开展“创新产品”申报活动,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2月19日。活动的详细说明,请参见“2017年中国制冷展创新产品申报说明”。 中国制冷展组委会将对入选产品授予奖牌、证书,召开隆重的颁奖仪式,进行重点宣传。 请各参展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踊跃申报。 中国制冷展组委会
2016年12月16 1. 为了进一步推动创新,倡导“节能、环保”理念,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中国制冷展组委会开展 “中国制冷展创新产品“活动。为规范申报、评审程序,特制定《中国制冷展“创新产品”申报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2. 中国制冷展“创新产品”全称为“XXXX中国制冷展创新产品”(以下简称“创新产品”),由各参展企业自愿申报,中国制冷展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 “创新产品”评审由中国制冷展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中国制冷展专家委员会由来自国内研究、设计院所和高等院校的专家组成。 4. 所申报的“创新产品”应为计划在本届展会期间展出的产品, “创新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已定型;如果尚未量产,应有第三方鉴定意见及其他支持材料;如已量产上市,在中国市场正式上市不超过1年半; (2) 首次在中国制冷展进行展示; (3) 知识产权清晰,无产权纠纷; (4) 符合节能、环保的理念 (5) 新颖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自主研发,相对于市场同类产品和以往中国制冷展的展品,具有显著进步的产品; ②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产品; ③ 应用新技术的传统产品; ④ 市场暂无的产品; ⑤ 其它具有新颖性的产品。 (6) 先进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产品的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或国际领先水平; ② 产品的可靠性或使用特性(如便利性等)有显著改善; ③ 产品的功能增加(强)或有显著完善; ④ 产品的选型及适用范围加大或规格、重量显著减少; ⑤ 产品的节能和环保指标有显著改善; ⑥ 具备能体现产品先进性的其它性能指标。 符合(1)、(2)、(3)、(4)项要求,且满足(5)、(6)中至少各一项指标的,在条款5规定范畴内的产品,可以申报“创新产品“。 5. 以下各类展品,凡符合条款4规定的,均可提出申报: (1)制冷部件:所有与制冷系统有关的部件、配件,如:压缩机、换热器、膨胀阀、管路元件、制冷剂等。 (2)空调(热泵)设备:所有与空调系统有关的机组、设备等,如:整体式、分体式、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冷水机组、空调末端设备、蓄冷设备、相关自动控制与安全保护部件、通风设备等。 (3)冷冻冷藏设备:所有与冷冻冷藏有关的机组、设备等,如:整体式、分体式制冷器与机组、陈列柜、组合冷库、压缩冷凝机组、冷风器及排管、制冰设备、速冻设备、气调设备、相关自动控制及安全保护部件等。 (4)能量综合利用设备及其他热泵设备:余热回收机组及设备、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热泵热水器、热泵烘干机等。 注:用于实现建筑环境舒适性且不涉及能量回收的热泵产品归入第2类。 6. 参展企业申报“创新产品”,需正式填报“中国制冷展创新产品申请表”,“申请表”分为“表1:申报企业信息”及“表2“申报产品信息”。每个申报企业仅需填写提交1份“表1“,企业每申报1项产品需提供1份”表2“。建议每个企业每个产品细类不要申报1项以上产品。 7. 建议为每项申报产品提供以下材料: (1)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 (2)产品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文件*; (3)第3方性能检测报告*; (4)第3方技术鉴定意见*; (5)获奖证书; (6)查新报告或证明产品新颖性的其他补充说明文件; (7)产品应用案例说明及用户使用证明等辅助材料。 注:标“*”的至少有一项,材料越全越好。 8. 申报材料提交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电子版: (1) “申报表表1“,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名为企业名称; (2) 每项产品的所有申报材料放到一个单独的文件夹中,文件夹名字为企业名+产品名; (3) 文件夹中包括: “申报表表2“,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名为产品名称; 条款7中涉及的各项内容,做成一个pdf文件,按”表2“中目录项的顺序排序。 2张分辨率300DPI及以上的清晰产品外貌图片,图片主要用于组委会对入选产品的宣传。 电子版以超大附件形式发送至nzhao@car.org.cn; 纸质版: (1) 申报材料以盖章的纸质版为准;纸质版请彩色打印; (2) 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至2017年2月15日,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0层中国制冷学会,100142,赵娜(收),联系电话:010-68712422,13718993220。建议用顺丰快递。中国制冷学会收悉电子邮件及纸质申报文件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发件方予以确认。 9. 名单于每届中国制冷展前对外公布。对核准的产品,中国制冷展组委会授予“创新产品”称号,并提供“创新产品”奖牌及证书,供企业在展会期间与产品一同展示;同时,中国制冷展会对“创新产品”进行相应的宣传,并举办颁奖典礼。 10. 申报企业自行对“创新产品”的宣传,应该坚持客观、科学的原则,宣传内容不可与《说明》的内涵相违背。 11. 中国制冷展组委会保留对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国制冷展组委会
2016年12月7日 附件2: 表2:产品信息.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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