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框架不断扩大,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逐渐加快,大规模城中村拆迁、旧城改造,给我们提供了更好的居所。 建筑垃圾已成生态文明阻碍 城市建设过程中伴随而来的还有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的快速增长,“建筑垃圾”废弃物出现在郊区、道路两侧,甚至河流、湖泊等,给城市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也带来视觉污染,已演变成城市“伤疤”。这些建筑垃圾能否妥善处置已经成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关键问题。 在2015年实施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规定:建筑垃圾是谁产生谁负责。 但由于没有具体实施细则来保证,上述规定往往流于形式,并没有改变城市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填埋问题,只有真正发掘出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价值,建筑垃圾处理才能获得实质性进展。 六大方面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 建筑垃圾储存量大,年增加量多,但利用率尚且不高,这就造成建筑垃圾围城的出现。如何寻找建筑垃圾处理的好对策举足轻重,业内专家表示,需要从六大方面入手: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2、研发新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3、从施工工艺和设计方面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4、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5、提高建筑垃圾处理水平;6、走回收循环再利用之路。 说到底,想要解决我国的建筑垃圾“围城”困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必经之路,资源化的成功将让更多的人投身于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建筑垃圾循环经济,创造出更大的生产价值,实现了经济效益、环保效益、社会效益的合一。 日本德国的建筑垃圾处理经验 在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再利用方面,德国、日本、新加坡走在前列。在德国,人们对垃圾的认识是:一旦善加利用,垃圾也是资源;在日本,对“建设副产物”的分类多达20多种,按照类别科学处理;新加坡则注重制定绿色建筑的标准,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一、德国是建筑垃圾回收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回收利用率达到87%。 根据德国法律,建筑垃圾生产链条中的每一个责任者,都需要为减少垃圾和回收再利用出力。建筑材料制造商必须将产品设计得更加环保和有利于回收,比如生产不同长度的板材,避免将来重新切割。建筑承包商必须把垃圾回收纳入建筑计划,比如多采用可回收建筑材料等。房屋拆迁工程商责任最为关键,法律要求他们的拆除行为必须有利于建筑垃圾回收。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拆迁商经常以很低甚至零价格从业主那里得到合同,然后他们通过分解、回收和销售建筑垃圾获利。这种政策安排迫使建筑承包商和拆迁商最大程度防止建筑材料受污染,因为这不仅会导致他们收益减少,而且将来还需要为垃圾填埋或焚烧支付费用。 二、日本处理不同种类“建设副产物”的法律也不相同 日本对“建设副产物”的细分多达20多种,处理不同种类副产物适用的法律也不同。比如杂草等按一般垃圾处理,木材、建筑污泥等按建筑垃圾处理,金属等按产业垃圾处理,石棉、荧光灯变压器等有毒有害物质按特别管理产业垃圾处理,建筑渣土则不归入垃圾。 日本对建筑垃圾的生产、分类、处理有严格的流程管理。施工队要向建筑公司总部提交对工程可能产生的垃圾估算、分类再利用和最终处理的详细计划,并将结果报告保存5年。如果一家企业上一年产生的产业垃圾超过1000吨,则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向当地都道府县知事提交垃圾减量的计划。 截至2012年底,日本建筑垃圾的再资源化达96%,其中混凝土再资源化率高达99.3%。 |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