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悦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邢台县环保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邢台县“煤改气”壁挂炉采购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邢台县“煤改气”壁挂炉采购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YH160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嘉惠 项目联系电话:0319-38985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邢台县环保局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人民大街87号 联系方式:陈素强电话:0319-32216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悦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嘉惠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泉北大街园林小区金郁嘉园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壁挂炉采购项目 一标段:南石门356台 二标段:西石门352台 三标段:大陈庄460台 四标段:庞马村489台 五标段:东石村420台 六标段:东侯兰村400台 七标段:西侯兰村330台 八标段:北塘村340台 九标段:小石头庄、小陈庄377台 十标段:大桃花、小桃花427台 十一标段:北王段村、王家庄村468台 采购产品型号:18kw、20kw、24kw、26kw(其中一种型号) 本次招标以上4中型号,缺一不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是生产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3、须具有在邢台市区(邢台县、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设立的维修站点(安装、维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4、国内产品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5、须具有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所投型号的燃气采暖壁挂炉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6、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2016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二、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的资格要求1.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2.代理商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提供生产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三、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它生产商或代理商报名。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92.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9日08:30至2016年09月23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09:30 六、开标地点: 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交资料: 1、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代理商提供生产商提供的资料(生产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外)、代理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以上所需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资金来源:政府每户补贴3000元,不足部分用户补齐 项目实施地点:邢台县境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及安装周期:2016年10月底前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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