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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四类建筑项目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来源:东莞日报 2016-07-06 10:45:56
    日前,东莞市住建局、东莞市发改局、东莞市规划局、东莞市国土局以及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东莞市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建设目标、工作内容及保障措施,并针对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普遍存在投资、能源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要求该部分项目限期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确保在使用期内实现资源节约和降低运行成本。

    建设绿色建筑指标是国家、省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我市创建节能减排示范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各项工作的重要考核、评价内容。

    通知指出,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重点实施范围囊括四大类。下列建筑项目应按照国家、省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进行立项、规划、土地供地、设计、建设和管理。

    ■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重点实施范围

    (一)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需要的公益性建筑项目。

    (二)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科研用房等大型公共建筑项目。

    (三)东莞生态产业园区、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的水乡新城及水乡经济区“10镇1港”中心区、东莞长安新区、东莞南城国际商务区、广东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等城市新区内除工业建筑、市政设施外的新建建筑项目。

    (四)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大学创新城、台湾高科技园、中以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除工业建筑、市政设施外的新建建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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