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八月中旬,包头市各供热单位一年一度收取供热费的工作已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与2014-2015采暖期收费时一样,有不少市民认为当下经济形势不好,煤炭降价,供热费也应该相应降价的说法。市热力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供热费都是由发改委规定的,今年与往年收费价格一样,并不会下调。
据了解,据2015年统计,目前包头市集中供热面积7395万平方米。以包头市最大的集中供热企业包头市热力总公司为例,截至2014-2015采暖期,总供热面积3150万平方米。同时,青山热源厂为响应国家环保节能号召,对原有燃煤锅炉进行燃气锅炉改造,这也意味着,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除喜桂图新区采用燃气供热外,市区主要区域全部采用热电联产热源供热。以购买电厂发电的副产品为热源,其实煤价下降对供热企业的运营成本影响并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提出“作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用事业,集中供热实行政府定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包头市城市供热价格的通知》规定供热价格为居民:3.50元/平方米·月,非居民4.40元/平方米.月。包头市目前实施热价标准远远低于周边其他城市的热价水平。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广大用户不断增长的供热需求,包头市热力总公司近年来积极拓展热源,昆仑电厂、华电包头河西电厂、希望铝业(二期)相继成为集中供热系统的主热源,这部分热源为协议定价,根据热源及市场情况,供热出厂价格在20-25元/吉焦不等,而执行17元/吉焦热价的一电老厂热源随着火电小机组的关停,逐步退出。
热价的调整关系群众的利益,也关乎社会的稳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召开听证会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在保证群众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供热企业的实际,维护正常的供热经营秩序,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包头热力一直关注着热价这个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当然网络谣言止于智者,希望大家在缴纳热费时,应该更加理性,深入思考,不应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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