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0~24日,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第三十六次会议(36thOEWG)在巴黎召开,大会的焦点在于蒙特利尔议定书各个缔约方对于管理和逐步减少HFC物质的四项修正案的探讨。
据悉,各缔约方依照《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第九条及《蒙特利尔议定书》第二条第十款提交了四项《议定书》修正提案。四项修正案分别为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国提交的北美洲提案,印度提交的印度提案,欧盟及其各成员国提交的欧盟提案,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帕劳、菲律宾、萨摩亚和所罗门群岛提交的岛屿国家提案。
北美洲的提案在2014年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范围的修改,北美洲提案建议:对于第五条国家(第五条第一款行事的缔约方,即发展中国家),以2011~2013年HFC物质用量和产量均值的100%及HCFC用量和产量均值的50%为基准;对于非第五条国家,以2011-2013年HFC物质用量和产量均值的100%及HCFC用量和产量均值的75%为基准,自2020年开始逐步削减HFC物质。
印度提案则建议充分考虑第五条国家淘汰HFC物质的挑战,逐步减少第五条国家在HFC物质产量,在HFC物质削减的时限方面采用更加灵活的规定。在完美的替代方案出现之前,在低全球升温潜能值/零全球升温潜能值替代物不存在时,继续使用过渡物质。重要的是,印度提案明确建议“加强财务机制”进行削减HFC物质的技术升级。在时限上,印度提案建议非第五条国家的生产和消费基准应该是2013~2015年的平均值并在2016年冻结使用,而第五条国家应该是2028~2030年的平均值并在2030年冻结使用并以灵活的方式逐步减少使用,分别在2035年和2050年达到基准值15%的稳定值。
欧盟提案最为激进。提案明确表示,非第五条缔约方应努力发挥带头作用,承诺从2019年开始按照一份“雄心勃勃”的时间表逐步减少HFC物质的生产与消费。提案建议非第五条国家从2019年开始,第一步是减少到85%,后续各阶段进一步减少,到2034年减少到15%。第五条国家则可以在2019年仍然在基准的100%水平,但到2040年要削减到15%。
岛屿国家提案建议,第五条国家的削减HFC物质时间表应与加快淘汰HCFC剩余削减步骤相吻合(2020、2025、2030年),从而通过在HCFC淘汰管理计划(HPMP)进程之下采用协调方法以实现协同增效及提高效率。此外,岛屿国家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强财政机制以推广具有低全球升温潜能值的高能效技术以及克服推广此类技术的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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