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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供热不达标最高罚3万元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魏鑫 2014-11-14 10:09:29
    (记者 魏鑫) 从今天起,全市6家供热主管部门、17家供热单位集中开通25部供暖热线,全天候不间断受理集中供热咨询、投诉,保障市民用暖。如果您有关于集中供暖的疑问,可根据上图,确定小区所属的供热单位,及时咨询。
 
    今冬西安市供热监督管理中心开通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各集中供热企业咨询、投诉电话24小时向用户开通。与往年相比,今年所有咨询、投诉电话均将有专人接听,更加快速、畅通、高效。您所反映的问题均将记录备案,并将有专人现场反馈或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随访的办事效率服务于群众。
 
    “广大市民可根据各自的居住地点直接给管辖区域内的供热企业热线反映,如用户对其处理工作不满意,可拨打监管中心热线电话88616941或13892818416反映。”市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要求,供暖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要确保集中供热用户室内温度保持在18℃±2℃,最低不得低于16℃。采暖期内,供热公司接到对供热设施故障和供热质量投诉,1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抢修;热力主管道发生事故,自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必须进入抢修现场,并在停热后两小时内及时通知热交换站管理单位和用户。
 
    此外,因室温不达标产生的争议,监管中心将进行实地测量,出具室温测量结果,并予以行政仲裁,确属供热企业责任的,限期责令改正。对于供热时间、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供热合同约定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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