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在快速推进的7省(市)碳交易试点,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低碳发展的重要尝试。业内人士认为,拓展碳交易市场,是将减排政策转化为由市场推动的机制,可引导并促进企业在盈利中实现自主减排——碳交易不仅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还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促进节能减排的倒逼机制。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的不断扩大,构建跨省(市)碳排放交易的工作也进一步被提上议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继续增加碳交易试点的可能性不大,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建设的筹备工作已经启动。“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建成全国碳市场,并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体系。
加快碳交易市场覆盖全国
早在2011年,我国就已经确定在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自2013年6月以来,深圳、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碳交易鸣锣开市。今年4月22日,湖北省碳交易市场启动。
随着重庆碳交易市场搭乘试点“末班车”入场,我国碳排放的市场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为我国探索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积累更多经验。
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副司长孙翠华告诉记者,7个省市的碳交易试点都明确了交易范围,设定了控制碳排放的目标,建立了碳排放的核查体系,也建立了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平台,并开展了相关能力建设。
总体上看,尽管我国碳交易起步相对较晚,但碳交易的市场正日趋活跃。深圳市碳交易的价格已经从初始的每吨28元飙升到6月18日的每吨68元左右,累计完成交易量超过66万吨,成交金额超过4698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7个试点省市交易市场启动后,我国将直接进入国家全部碳排放进行建设。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各个交易试点是独立的,如果再扩大到区域或者多建立几个碳排放市场,彼此之间仍然存在相互不连接问题,仍然无法形成相互沟通的整体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通过扩大试点来形成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做法,并非最有效和快速的方式。
“要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全面的工作,首先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重点企业碳排放制度,这是碳交易市场的基础。”孙翠华认为,我国建设全国碳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公布了10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今年还将继续公布若干个方法学,以满足企业核算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建立的基本需求。
另据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研究启动全国的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包括确定碳排放交易的边界和范围,制定出相关的管理细则,研究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和市场调节机制,完善国家的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计划3年左右时间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陈海鸥认为,碳市场启动以来,企业对于碳排放的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企业已经意识到碳排放管理可以与盈利、现金流、企业投资相挂钩,减排也就成了企业的自发和自觉的行为。
不过,从现实操作层面看,多地在履约期临近之时出现了推迟履约期的情况,则使企业对碳交易缺乏热情的一面浮出水面。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2013年度控排企业碳排放配额清缴通知》要求,在7月15日之前,水泥、石化、电力、钢铁4大行业的202家企业应清缴完2013年度的碳排放配额。这也意味着,广东省碳交易试点将履约期限推迟了近1个月。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碳交办透露,截至6月17日,635家管控单位中,已有248家企业完成履约,占比约仅四成,另外六成企业还在履约过程中。此外,天津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也推迟了履约期限。
一般认为,碳排放权交易是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经济杠杆。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之所以出现企业履约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主要由于目前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和碳交易的成果还很难完全体现在真金白银的收益上,导致企业缺乏参与动力。
“在碳交易市场中,应该让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李俊峰认为,碳交易市场与其他商品市场不同,要使碳交易真正在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起到促进效果,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特别是设计好市场制度,使各个主体在交易中都能够“有利可图”。
有关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碳排放市场政策敏感性高,稀缺性完全由政府设计,市场对碳排放配额宽松还是紧张的状态很难把握,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活跃度不高,有些企业为了长远发展甚至不会卖出当年冗余的配额。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考虑设立回购过量配额的机制,以进一步激发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也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企业超额缴纳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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