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 » 正文

内蒙古强化七项措施 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来源: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作者:王会婷 2014-06-06 10:34:42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将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区新建、改扩建绿色建筑面积达1500万平方米,全区绿色建筑面积达到新建民用建筑总量的20%,至少形成5个绿色生态城区。“十二五”期间,全区实现节约标准煤约10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66.8万吨。全区将着力实施好七项工作,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实施绿色建筑。以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为示范引导,带动单体建筑的绿色建筑发展,逐步向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过渡。
 
  二是有序创建绿色生态城区,推进东部地区赤峰市、中部地区包头市和西部地区乌海市的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确保实现绿色建筑行动目标。
 
  三是积极推进小城镇、农村地区绿色建筑。鼓励农民在新建、改建农房过程中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改造。
 
  四是逐步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自治区及各盟市都要建立鼓励绿色建筑发展的激励补贴政策,建立绿色建筑项目审批快速通道。尽快编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五是形成绿色建筑产业链。逐步形成包括绿色建材、绿色施工以及绿色物业的绿色建筑产业链。
 
  六是健全绿色建筑监管机制。完善从项目立项、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专项审查、施工及监理、竣工验收到运行管理全过程的绿色建筑监督管理体系。
 
  七是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人才建设,建立绿色咨询和研发机构,不断扩大全区绿色建筑的人才规模和人才储备。
 
  内蒙古将重点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适当发展二、三星级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十二五”期末,全区一星级绿色建筑面积达到975万平方米,二星级绿色建筑面积达到450万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面积达到75万平方米。
 
免责声明:
1.本网站部分文章内容、图片或视频来源于网络、作者投稿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如涉版权、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22-84220470,电子邮件:help@51hvac.com);
2.本网站对转载、分享内容、特约发布、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本网站的文章欢迎任何形式的传播和转载,转载请取得授权、注明出处、保持作品完整;
4.本网站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互联网变化及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本声明。
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暖通空调在线公众微信:ehvacr
每日行业微信日报,订阅有礼了!
责编:liuaiqi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
高端访谈更多>>
  • 许鹏教授:抗击COVID-19ASHRAE与REHVA对策之对比及借鉴
  • 张泉:数据中心节能方向及相关技术研究的进展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