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 » 正文

全球碳市场首例:深圳今年将管控公交、出租碳排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长江 邓莉苹 2014-04-24 10:06:03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昨日(4月22日)宣布同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以下简称IFC)达成合作关系,双方将在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同其他新兴碳市场一样,开市将满一年的深圳排放权交易面临交易不够活跃的难题,而产品单一被视为主要原因之一。因此,牵手IFC被相关方寄予厚望,通过新产品的开发、丰富可交易品种,进而推动碳市场更加活跃,显然成为深圳市政府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当下最渴望推进的工作之一。
 
    去年国内先后开市的7个碳交易试点除了政府发放的配额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可交易产品。面对深圳3年约1亿吨的配额市场,如何进一步扩容同样重要。
 
    深圳市副市长唐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酝酿1年的移动排放源即公共交通碳排放将于今年纳入管控体系,未来甚至有可能延伸至私家车领域。
 
IFC:将帮助深碳所设计交易产品
 
    IFC系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也是全球最大的专注于私营部门发展的国际开发机构。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IFC在欧洲有10年的排放市场运作经验,成功产品包括交易支付担保、环境与社会标准等。
    对于此次合作内容及拟开发产品,双方均未予详细表述。IFC战略投资局局长孙金平表示,IFC将动用全球资源和全球经验,支持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及合作机构的碳排放交易产品设计,帮助开发排放权交易试点项目。分享信息、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意见建议,为中国开发合适的排放权交易产品和框架提供参考。
 
    “品种多有助于交易量和流动性提升,对市场参与方的资金风险管控。当前深圳碳市场主要是政府划定的现货,从中获取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我们要设计更多的产品,让相关方获取更多的信息,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规划,了解其在市场的权责利——当然我们不是鼓励投机。另外,我们希望帮助交易所的交易量实现增长,这就要从现货基础上跳出来,纳入融资、投资、资本运作等内容,开发新产品。”IFC相关负责人表示。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陈海鸥称此次同IFC合作不涉及期货产品,称金融市场是深圳碳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对于此次携手IFC,陈海鸥称包括两方面内容,一个是达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一个是双方签署了一个实质性合作协议,即在开发新产品、IFC帮助深圳排放权交易所能力建设等领域,目前双方正在研讨具体要开发的产品。
 
深圳副市长:移动排放源今年纳入管控
 
    运行将满1年的深圳碳市场正迎来首个履约期。
 
    唐杰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对控排企业的核查工作基本完毕。他将深圳碳市场首个履约期定义为“考虑市场规范化程度和法治水平的重要基石”,称这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按照深圳市政府的设计,2013~2015年,深圳共签发约1亿吨的配额,并且吸取了欧盟的教训,即确立了碳排放配额可调整的制度。
 
    唐杰介绍说,近期在做评估的时候发现去年的配额发放需要减少8%,主要原因是,去年深圳采取减少火力发电、增加水电、气电供应的措施。
“政府可以知道全市电油气供应量,控排企业消耗的电油可以通过供电局、‘三桶油’等单位核查,气也是如此,另外一个就是工业增加值,企业先上报,我们再核查。”另外,唐杰对记者表示,将移动排放源——公交、出租车纳入管控体系是今年深圳碳市场的重点工作之一,这个计划已经筹备了1年,全球碳市场尚无先例。“如果对公交大巴和出租车的测算合理,私家车就可以按照这个模式来推。”唐杰称,将私家车碳排放纳入强制交易体系比限牌摇号更有效,该计划是未来的一个方向,目前尚无执行时间表。
 
    除了碳交易,深圳在节能减排方面亦有其他措施,如减少使用煤电、提供工业效率,以及公共交通大规模推广和新能源汽车使用。
 
    唐杰表示,深圳是中国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最高的城市,煤电占电力总供应比例低于20%,深圳的长期目标是将其下降到10%以内;另外,深圳经济在快速增长的同时,碳排放增长逐渐趋近于零。他预计,2013~2020年间,深圳GDP增幅将在9%~10%之间,未来碳排放将达到峰值。
 
    因此,在后工业化时代,深圳排放量增长将主要来自交通。深圳市政府已经明确,未来两年新能源汽车将由现在的6600辆增加至25000~30000辆;并且将现有的燃油公交大巴一半更换成纯电动;未来5年内现有的13000辆燃油出租车,一半由新能源汽车替代。
 
    唐杰透露,深圳市政府于4月21日专门召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会议确定了未来三年目标,即大规模增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国新能源汽车开放、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使用给予坚定的补贴政策,政府用车和社会公共用车新能源汽车先行,以此带动市民更多使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
免责声明:
1.本网站部分文章内容、图片或视频来源于网络、作者投稿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如涉版权、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22-84220470,电子邮件:help@51hvac.com);
2.本网站对转载、分享内容、特约发布、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本网站的文章欢迎任何形式的传播和转载,转载请取得授权、注明出处、保持作品完整;
4.本网站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互联网变化及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本声明。
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暖通空调在线公众微信:ehvacr
每日行业微信日报,订阅有礼了!
责编:liuaiqi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
高端访谈更多>>
  • 许鹏教授:抗击COVID-19ASHRAE与REHVA对策之对比及借鉴
  • 张泉:数据中心节能方向及相关技术研究的进展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