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国家政策的强制和激励,是绿色建筑发展的第一推动力。 今年1月底,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经发局联合编制的《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发布,在国家激励政策的基础上,首次提出返还购房者部分契税——“对购买二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20%契税的奖励,购买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40%契税的奖励”。
除了厦门市,截至2013年年底,已正式发布地方层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省市达20个,包括北京、吉林、海南、四川、河南等省市,另外还有部分省市的方案已经报批尚未发文或者是正在报批阶段。
根据各省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进度表显示,2013年年初国务院转发国家层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这一顶层设计,正在逐步落实中。
启动绿色市场需激励政策
根据中国房地产报绿色地产研究中心的调研结果显示,对于绿色建筑的发展动力,国内外专家认为“国家在节能减排领域所推行的强制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国家对绿色建筑日益增加的扶持政策,是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在影响绿色建筑发展障碍因素的判断上,国内外专家也认为最重要的是“制度设计不合理”、“缺乏政策支持”。
由此可见,大家对绿色建筑相关的激励政策期盼已久,并视之为促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的首要动力。
结合绿色地产发展的三重基本底线(即人本、环境、利润),在房地产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决定性因素在于房企的主观意愿,而这个主观意愿实际上取决于三方合力的作用:一是社会责任对房企的约束,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绿色标准及规范的导向;二是部分消费者对绿色低碳地产的需求;三是传统地产的利润需求。
《中国绿色地产2013年度发展报告》分析,三重基本底线的前两方面属于正向的作用力,第三方面属于负向作用力。“其中的关键影响因子包括:消费者的偏好、绿色低碳地产的开发成本及房企社会责任感的强弱。”因此,政府若要激励房企向绿色低碳转型,可紧扣这几类因子,对房企和消费者施加影响,找准方向、有的放矢。
聚焦顶层设计
在国内绿色建筑发展数年的基础上,国家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也逐渐偏向对房企和消费者施加影响。
2013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标志着绿色建筑行动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但国务院转发的该方案只是纲领性文件,具体细则需要分管的部门来具体研讨,出台相关的配套细则。
在国家发展绿色建筑这一顶层设计的指导下,各地结合地区相关特点,配合财政措施和行政措施,将方案进行深化和细化。
其中,在财政措施方面,各省市根据各自的地理特征、经济发展程度、经济发展特征以及相关因素,制定了相应的财政激励政策,利用财政的杠杆作用,促进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落地;在行政措施方面,各省市均对行政措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并通过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确定特色化的奖惩机制,推动绿色建筑行动工作的开展。
自愿评级与强制法规相结合
《中国绿色地产2013年度发展报告》分析,根据《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相关内容,住建部未来仍将对绿色建筑出台一揽子的“以奖代补”的经济激励政策,我国绿色建筑正逐渐从起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目前接受绿标认证的项目主要以商业地产项目为主,并且是自愿性的。因此,“未来要大规模发展绿色建筑,应在全社会加强绿色文化的培育,适当地推进强制性政策是有必要的”。
可以考虑在大中型城市里,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中,强制实行绿色建筑评价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据了解,自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省会城市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障房,同时具备政府投资、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集中兴建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租赁房四项条件的,应当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另外,对商业地产市场,以自愿评级为主,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工业厂房、政府办公楼等项目中,以强制为主,这样可形成绿色建筑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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