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施"两部制热价"热计量改造不得向用户收费
来源:新疆都市报 作者:佚名 2013-06-26 09:15:37
专题
暖通空调在线编辑本次“供热计量改革”专题时,感觉到这个关系到家家户户利益的改革话题还真得“老生常谈”下去..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敏燕报道)“小区要进行热计量改造,不知道改造完每年冬天能省多少暖气费。”家住乌鲁木齐市西山路怡和山庄小区的居民石勇一边看着贴在单元门上的通知,一边与其他的居民谈论着。事实上,石勇所在的小区只是乌鲁木齐,乃至新疆热计量改造的一个点。
6月25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我区热计量收费改革进展缓慢,不少县(市)尚未出台热计量收费标准,实施“两部制热价”。为此,该委要求各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9月底前出台热计量收费标准,实施“两部制热价”。在供热计量改造过程中,各地及供热企业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热计量器具的检定、安装等任何相关费用。
乌市热计量收费改革工作走在全疆前列。今年乌市共对3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实施热计量改造,涉及36家供热企业、400余个小区。目前,西城、华源、新联等供热企业的热计量工程已陆续开工,预计9月底完工。实施热计量改造的对象主要针对2008年以前的既有居住建筑,通过供热单位的系统节能和用户的行为节能,最高可实现综合节能30%左右。这意味着今冬采暖期乌市将有30余万住户可根据自己需求来调节室内温度,逐步实现节能节费的目的。
热计量改造通知都公布好几天了,怡和山庄小区的居民却没有看到小区里有施工的迹象。原来,热计量改造并不需要“大动干戈”,改造内容主要是安装分户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关断阀;楼栋热力入口安装楼栋热计量表和平衡阀;二次管网热平衡改造,安装供热计量远程监控系统,实现供热单位对热源、换热站运行,用户室温的远程实时监控;建立市级供热运行监管平台,实现所有改造项目用户室温、用热量、配套热源或换热站运行数据的实时监视。
如今,乌市热计量改造已很有经验,因为从去年开始试点改造了8个小区。为此,自治区发改委要求我区已出台热计量收费标准的地方,有关价格主管部门要进行评估,对未能达到“节能减费”工作目标的,须调整热计量收费标准。对于还不能确定热计量价格的权数问题的,可以参照乌鲁木齐、昌吉等地的参数,先行出台热计量收费试行标准。
所谓“两部制热价”,指的是热价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固定的基本热价,也就是供暖基础费,另一部分是根据热用量收的计量热价。自治区发改委方面再次表示:凡已经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的,必须按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对于供热片区部分整栋建筑或小区已达到分户热计量技术标准的,也必须按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任何企业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各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拒不执行热计量收费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据悉,今后我区各地都要在每年5月底前报送每年热计量收费改革工作执行情况,目的是要准确摸清本地区每年供热计量新增、改造面积数量,投入热计量改造费用,供热企业实际执行热计量收费实施两部制热价的情况,以及与集中供热按面积收费的比较分析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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